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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要求远期售汇交准备金

2015-09-0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央行否認該措施屬于資本管制,稱并未對企業參與外匯遠期、期權、掉期交易設置規模限制,也沒有逐筆審批要求,更沒有禁止企業開展這類交易。

 
  央行稱,外匯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交存,不針對企業。對于有實際套保需求的企業而言,影響并不大。
 
  央行近期針對匯市動作頻頻。
 
  自8月11日完善匯率中間價報價機制以來,中國外匯市場波動加大。而為了維持匯率相對穩定,央行在8月31日發布特急文件,要求加強遠期售匯宏觀審慎管理。
 
  此前,央行在8月份還多次進行了市場干預,由此導致8月份外匯儲備大幅下降。
 
  9月8日晚,央行針對上述文件及8月外匯儲備明顯下降發布答記者問。
 
  央行此前發布的特急文件顯示,從2015年10月15日起,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含財務公司)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暫定為20%。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外匯準備金率凍結期為1年,利率暫定為零。
 
  央行發言人表示,2015年8月,銀行代客遠期售匯簽約額約為1-7月平均水平的3倍。這種情形說明,其中有投機交易。隨著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增強,未來可能出現比較集中的企業平倉虧損或者違約情況,增大銀行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而將銀行遠期售匯業務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有利于抑制外匯市場過度波動,防范宏觀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
 
  央行方面還表示,根據韓國、秘魯、巴西、土耳其等國經驗來看,這些經濟體在運用宏觀審慎管理工具管理資本流動方面都進行了不同的嘗試。與其他經濟體的措施相比,中國人民銀行的最新措施旨在增加外匯投機成本,并未設置外匯衍生品交易的數量上限,更加注重體現市場化的方向。
 
  央行否認該措施屬于資本管制,稱并未對企業參與外匯遠期、期權、掉期交易設置規模限制,也沒有逐筆審批要求,更沒有禁止企業開展這類交易。
 
  央行稱,外匯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交存,不針對企業。對于有實際套保需求的企業而言,影響并不大。
 
  上海法詢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融政策研究學者孫海波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盡管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交存,但在實際操作中,一般都會被轉嫁給購匯者。
 
  在9月1日當天,金融機構顯然已經測算好20%準備金增加的成本,幾家銀行的報價加點200-210點。
 
  “有實際套保需求的企業需要承受這些溢價。而對于期限較短的代客遠期售匯業務則是影響更大。”孫海波說。
 
  他介紹,以前市場上主流的代客遠期售匯期限是1年期以內。“增加外匯風險準備金后,這項業務大部分將萎縮。”包括部分期權業務也受新規影響。
 
  在央行通過外匯風險準備金預防遠期外匯市場波動之際,8月份央行維護外匯市場穩定的操作也得到曝光。
 
  央行日前公布數據顯示,8月份中國外匯儲備下降939億美元,8月底中國外匯儲備余額為3.56萬億美元。這是自今年5月來外儲連續第4個月下降,外儲余額也下降至2013年9月以來的兩年最低值。
 
  央行解釋稱,8月外儲變動主要影響因素有三方面:一是央行在外匯市場進行操作,向市場提供外匯流動性;二是外匯儲備委托貸款項目在8月份進行了一些資金提款;三是8月份國際市場一些主要金融資產價格出現不同程度回調。
 
  央行表示,從中長期看,中國經濟仍將保持中高速增長,經常賬戶還會保持順差,對外直接投資和吸引外資持續增長。中國外匯儲備充裕,隨著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不斷完善以及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未來外匯儲備有所增減也是正常的。
 
  孫海波表示,從長遠看,當前穩定的貿易順差是匯率穩定的基石。此外相對于其他監管機構,央行和外管的監管水平和政策及時應對也構成另一道防線。但短期更多是監管層和境內為套利有備而來的企業及銀行之間博弈,在這場外匯博弈中,央行和外管局更希望通過現有監管框架嚴格執法來壓制套利行為。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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