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聯副理事 羅成煥
早前,有女學生攜古箏進入港鐵,被港鐵職員攔截,以古箏超出港鐵隨行行李大小規定為由,拒絕其乘搭港鐵。事件引起社會很大回響,甚至引發愈來愈激烈的抗議行動。筆者雖然對一些滋擾其他乘客權益的抗爭行動不敢茍同,但港鐵作為公共服務機構,應以服務市民為宗旨,港鐵附例須因時制宜,切合市民的正當需要。
這個問題可以分為兩個層次來探究。
第一個是管理層次。其實很久以前九廣鐵路本有寄存行李的位置,方便到羅湖過境往內地的乘客。但之后由於班次加密及需求不大才取消。與此同時,港鐵管理層卻純用理論去設計乘搭行李大小的規定,并沒有考慮到實際情況,更沒有考慮到很多市民必須攜帶的東西,例如有些雨傘已經超出相關的高度規定,但難道我們便不能帶雨傘乘搭港鐵嗎?港鐵公司考慮的只是理論上在列車車廂里如何盡量載更多的乘客,卻沒有全面考慮乘客的實際需要。他們也沒有考慮到港鐵如今已經是市民到港九新界各處的主要交通工具。就以攜帶樂器的人為例,他們如果要表演就要經常來回香港不同地方,如果這樣都不能乘搭港鐵,他們將需要每一次都租用客貨車,成本將會大幅增加。因此,港鐵管理層應該考慮在行李大小規定中加入申請「自用樂器及藝術品除外」的規定。
第二,港鐵前線人員執行相關規定時,也存在過於僵化的問題。當然,前線人員有來自上頭的壓力,如果私自放寬相關規定,有可能受到上司責罰。而純粹按照條文執行,即使有上司怪責也可用白紙黑字的條文去抵擋。因此,港鐵應該賦予前線人員合法的酌情權,令他們判斷應否讓乘客攜帶大型行李上車。因為很多乘客所帶的行李雖然稍為超過港鐵的規定,但如果他們真的是很有需要或者很趕時間,若不會對其他乘客造成明顯影響的話,港鐵職員在作出適當勸喻之后,應容許他們乘搭港鐵。僵硬的規條難以配合所有實際情況,港鐵應加強培訓,提升前線職員的判斷力,不要讓一些旨在保障乘客權益的條例,反成了損害乘客正當權益的工具。須知道,不少市民有需要攜帶大型樂器或藝術品出行,對他們作出過多的限制是有礙藝術發展的。
雖然港鐵日前已經修改相關規定,容許市民在非繁忙時間和預先登記下攜帶大型行李乘搭港鐵,但相關限制依然不少,仍然對市民構成一定不便。港鐵實在有空間制訂更有彈性的規定,切合市民需要,這樣才可真真正正地做到「心繫生活每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