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日前出席廠商會會董晚宴時,介紹政府的土地政策,透露2010年4月開始推出的工廈活化政策,至明年3月底申請期屆滿后,政府已決定不會再延續。主要原因,是發覺工業大廈空置率越來越低,而香港的工業未來發展有用地需求,故不適宜再減少工廈的數目。
當時,陳局長手上未有工廈空置率的具體數字,后來規劃署公布,經最新普查發現,全港的工廈空置率低至百分之五。此外,規劃署認為在可見的未來,工業用地的需求將會增加,除了要盡量保留現時的「工業」用地之外,還建議把五年前沙田兩幅工業地本已準備改作住宅和商貿用途的計劃也擱置,以免一旦改變用途后「恨錯難返」。
活化工廈政策將結束
規劃署的建議惹來社會爭議,有些人認為此舉會令本港住屋問題更難解決,是輕重不分。筆者曾擔任過城規會委員,明白到政府對土地的規劃是需要顧及社會發展的平衡,若所有土地都用來興建住屋,完全不理會工業的需求,如何推動經濟,如何創造就業?有屋住不等於有飯吃,飯碗問題的重要性不下於住屋。
很多朋友都知道,筆者一向提倡活化工廈的,不過對於當局不再延續工廈活化政策及保留工業用地,均十分理解和支持。因為,本人也是工業出身的,提倡工廈活化的時候,是由於當時香港的工業生產工序大都北移,令大量工廈空置,而服務業興起則令商廈、商場和酒店嚴重供不應求,為了不浪費資源,故才力倡工廈活化,以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
據發展局記錄顯示,至今年9月底,申請工廈活化的共有168宗,其中經已獲批的有113宗。換言之,全港共有約1400幢工廈,申請活化改建的超過一成,有條件(業權沒有分散)和有意申請的,可說已有充足時間考慮,所以至明年3月底最終有多少宗申請,基本上已可定數,有關政策不延續也影響不大。
工廈違法使用甚普遍
但要留意的是,現今工廈雖然空置率低,可不少是用作浻房、劇社、音樂室、畫室、設計室、私房菜、水耕、飼養海魚、甚至燒烤場等,五花八門。嚴格來說,上述的用途,均屬非工業的行業,違反了現行的工廈條例,即是不合法的,此現象不應繼續放任。
之前曾有研究機構發表文章,稱工廈活化政策對從事藝術創作工作者來說,是未見其利,先受其害,原因是現時工廈有價,租金節節上升,令越來越多進駐工廈的藝創者難以承擔或面臨業主收樓的困擾,變得「英雄無用武之地」。文章認為活化政策的推出,不僅無助創意企業的發展,反而收窄了他們的生存空間,當中存在很大的「誤區」。因為就算沒有活化政策,那些藝創者在工廈內工作或經營,根本是違法的,執法部門有權采取行動,租戶和業主都可能要吃官司。相反,若該工廈申請活化獲批后,可改建為商業用途,藝創者便可名正言順地合法租用。所以,把逼走藝創工作者的「罪名」加在「活化工廈政策」身上,可謂冤哉枉也。
現行工業條例已過時
其實,問題的主要癥結,是現行的《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制訂的,已與現實環境嚴重脫節,可是當局一直沒有修訂,仍然規定工廈主要功能是「進行物品的制造、更改、清洗、修理、裝飾、精加工、出售前改裝、搗碎或拆除,或在其內是進行物料改變……」,以及要有一定比例的生產線設備等。自從香港的工業生產線北移之后,工廈的使用要完全符合這些規定,可說難乎其難。正因如此,工廈的使用便漸漸變得「多元化」,造成今天的局面。
要把目前雜亂無章的工廈管理納入正軌,筆者建議政府應把工廈的使用限制適度放寬,以工廈結構和使用者本身安全為主要考慮,列出可容許的類別,以適應現今工業轉型的實際需要,然后加強監管,對不容許的類別則堅決取締,那便合情合理。舉例說,劇社、音樂室、畫室、設計室、私房菜、水耕和飼養海魚等,只要對工廈安全沒危害和不擾民,都可考慮給予合法化。
此外,長遠來說,當局應就「工業」的定義按時代進化而擴展,將設計、研究、培訓、市場推廣、展銷及售后服務等生產以外的功能,均納入其中,讓工廈可以真正發揮符合社會需要的經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