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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明確劃分商業或公益 加速除“僵尸”

2015-12-30
来源:每日經濟新聞

  12月29日,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正式公布。《意見》明確國有企業將被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在發展方向、監管方式和考核方式上,兩類國企都將分類施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研究員袁東明告訴《每日經濟新

  聞》記者,“國企改革的關鍵是將商業類的國企推向市場、參與競爭。明確國企的功能分類,有助于推動商業類國企股權多元化改革,在經營機制和企業治理結構上也更能滿足市場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依法獨立自主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而且,對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推動國有產權流轉,及時處置低效、無效及不良資產。

  在業內專家看來,過去,過剩行業的“僵尸企業”可能頂著國有企業的“光環”而難以及時退出。如今,對商業類競爭行業的國有企業來說,接受市場競爭、優勝劣汰或將成為常態。

  分類施策避免“一刀切”

  目前我國的國有企業數量仍在15萬家以上,由于沒有明確的功能界定和分類,國有企業經常面臨發展方向不清、監管考核方式缺乏針對性的問題。

  在袁東明看來,國有獨資企業和一些市場化程度已經很高的國有企業在功能定位、發展方向都有差異,以前“一 刀切”的改革、監管方式實際上造成了很多不公平。

  此次《意見》明確,將根據主營業務和核心業務范圍,將國有企業界定為商業類和公益類。袁東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來看,中央企業基本上都應屬于商業類國企。其中也可再劃分出競爭領域的國企和重要行業、關鍵領域國企。公益類國企主要集中在地方上,例如城市的水務、供熱等公司。”

  《意見》顯示,未來在改革、發展、監管和考核上都將分類施策。對于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積極引入其他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加大改制上市力度,著力推進整體上市。對其監管和考核的重點也將集中在提高國有資本回報、規范國有資本運作、維護國有資本安全等方面。

  公益類國有企業則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把提供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作為重要監管內容,考核重點則是成本控制、產品質量、服務水平等。

  商業類國企將有進有退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于如何組織實施分類,《意見》沒有給出具體方案,這可能還要根據各地實際選擇操作細則。

  袁東明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分類的關鍵在于讓那些商業類的、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的國有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搞活經營機制,以市場原則參與競爭。《意見》提出著力推進整體上市,這樣才能使‘母公司’層面的經營機制和治理結構轉變。”

  《意見》除提及商業化運作、股權多元化的改革方向外,還要求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同時還要及時處置低效、無效及不良資產,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李錦表示,“目前國有企業在傳統產業、產能過剩行業、重化工行業分布較多,而去產能作為明年的重點任務,意味著這些國企將有部分退出市場。”

  此外,袁東明表示,國有企業退出不僅包括企業退出市場,還應包括資本的退出。例如虧損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盤活資產后可能還有價值,民營資本愿意進入,國有資本也可以選擇退出。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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