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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版權修例各方皆輸

2016-03-04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議員 陳鑑林

  政府上星期已經宣布,若本周仍未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就此作罷,會提出中止草案,并不會在今屆政府任期或立法會會期內再度審議。當日極力促成「四方會議」,就是不想見到條例被拉倒,希望可以解決困局。現在最不想見到的結局將要發生了,這是讓人痛心的結果,因為條例撤回,沒有人得益,各方皆輸!

  莫拉倒版權修例

  首先,輸的是版權持有人。侵權者通過串流技術建立非法平臺,竊取本地的影視音樂作品牟利。版權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表示,倘若草案不獲通過,估計版權持有人的損失將達數以十億計。

  其次,香港相關的產業將整體受創。香港一直寄望發展創意產業,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但沒有完善先進的版權制度,這些目標都只會是空想。香港的版權制度,已經比其他國家落后十多年。美國國際知識產權聯盟已經向美國政府建議,若條例草案不能通過,美國政府應該把香港納入特別301法案2016年度的觀察名單上,這不僅對香港的創意產業是沉重打擊,亦將影響香港的國際聲譽。

  網民亦不會成為贏家。如果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不能通過,二次創作者將不會獲得戲仿、諷刺、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及「引用」等豁免,他們若未取得版權擁有人授權,而使用版權作品進行二次創作,將可能招致民事或刑事責任,限制了言論空間。相信,這不是網民希望見到的。

  條例新引入「安全港」的概念,保障網上服務平臺的正常運作,無須主動監察使用者有否侵權,使用者也有法定機制反駁侵權指控,避免作品無理下架,有助保障言論和表達自由。另一方面,亦減少了平臺服務供應商承擔侵權責任的風險,平臺服務供應商如符合若干條件,包括在得悉其服務平臺上出現侵權活動后采取合理措施限制或制止有關活動,就只須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比現時制度有很大改善。直接受惠的是莫乃光議員代表的資訊科技界。所以條例審議期間,莫乃光議員亦表示,香港的版權制度必須更新和引入「安全港」機制(美國1998年已經引入)。只是他現在歸隊參加「泛民」的「拉布」行動,要將條例拉倒,不知要如何向自己代表的業界交代。

  政治生態讓人憂心

  這個星期的立法會大會,已經是最后討論《版權條例》的機會,是大家都輸,還是大家都贏,就看這兩天半。然而反對派好明顯是無心給條例通過,依舊點人數、「拉布」,甚至提出休會動議。

  值得深思的,不僅是版權制度的現狀,還有香港的政治生態。制度落后人家十幾年,2006年開始的討論諮詢,2012年拉倒一次,今年再拉倒一次,不知道什麼時候這條條例可以再來到立法會?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香港版權制度與其他國家的差距只會越來越大。一葉知秋,這就是香港的政治生態、香港的發展步伐,怎能不讓人憂心?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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