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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無證入機場禁區 申訴署:無保安漏洞

2017-04-2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團結香港基金總幹事鄭李錦芬去年率團參觀香港機場,因未有攜帶身份證而獲簽發「管制人員准許證」繼續參觀,事件經傳媒報道後,申訴專員公署展開主動調查,並於昨日公布調查報告。報告認為,機管局酌情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並非不合理,又指她當日全程在機管局職員陪同下參觀,並無造成保安漏洞。

  調查報告並無提及涉事團體及人士名字,惟由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成立的智庫組織團結香港基金去年6月承認,鄭李錦芬參觀機場時漏帶身份證,獲准進入機場禁區參觀。申訴專員公署在報告中指出,按一般程序,團體需在參觀前最少14天提供需短期或臨時進入機場禁區人士的資料,經機場保安公司審核後發出「特別訪客通行證」。若參觀人士沒有攜帶身份證,機管局一般要求該等人士提供其他有助核實身份的文件,確認身份後向其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

  運用酌情權合適

  報告指出,機管局酌情向率團者發出「管制人員准許證」,並非不合理,因該名人士當日負責帶領所屬智庫組織參觀機場禁區,代表組織致辭及致送紀念品,雖然未能出示身份證,但有公務原因須緊急進入禁區,而負責活動的機管局職員曾經接觸對方,該名職員在參觀當日亦在場,因此能確認身份,故機管局運用酌情權發出進入禁區的證件。

  報告又說,智庫組織當日全程在機管局職員陪同下參觀,並且未有進入機場控制塔,因此機管局的做法並無造成保安漏洞,申訴專員已經詳細檢視機管局簽發機場禁區通行證的機制,以及運作情況,亦接受機管局就參觀事件的解釋。機管局表示,歡迎公署的調查報告。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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