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林駿強、馮煒強報道: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繼續發酵。行政長官梁振英(CY)昨晚回應稱,調查開展前的研究工作必須要夠全面。他又認為,委員會成員之一的梁繼昌正被他入稟控告誹謗,但未有向委員會申報是被告人身份,存在直接和重大的利益沖突,認為梁繼昌不宜留在UGL調查委員會。
正被入稟控告誹謗
梁振英昨晚啟程赴京前在機場主動提及立法會調查UGL事件。他指出,委員會調查開展前的研究工作必須要夠全面,他2011年與UGL簽署離職協議,手寫「前提不可有利益沖突」,被質疑是事后補加屬偽造,他提出研究範圍應加入調查是否偽造,以及離職協議是否全面。
CY續指出,委員會成員之一的梁繼昌在今年3月初公開指他因為UGL事件,正被香港和外國稅局調查,故不適合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他認為梁繼昌在UGL稅務問題上已經有看法,失去作為委員應有的公允性,存在偏見,不再適合當委員。CY又指梁繼昌正被他入稟控告誹謗,但未有向委員會申報是被告人身份,存在直接和重大的利益沖突。
梁繼昌如此回應,指委員會主席及委員都信納自己可以參與會議,會議正常進行了數次,之前亦無人提出過異議批評要他避嫌。
黃國健倡解散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之一黃國健批評民主派議員高調評論事件,令委員會難以繼續工作,建議解散委員會,再由內務委員會重組。黃國健又指,梁繼昌正和梁振英打官司,應該避嫌。
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會議將先以閉門形式進行,再由委員商討是否繼續閉門。他指,若果要解散委員會,或換委員等議題,需要由內委會決定。被問及會否退出委員會,當事人周浩鼎只表示,「沒有補充」。
民建聯主席李慧攌昨早回應事件指出,當周浩鼎收到梁振英的信息,較好的做法是要求梁振英直接向委員會提出相關意見,亦可以在委員會上指出。她指,正如周浩鼎所說,事件確實反映個人政治敏感度不足。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任何議員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現時事情交由委員會跟進,處理好后立法會再研究有何權力去跟進。他表示,沒有就調查和梁振英溝通。
有反對派議員窮追不舍表示,會在明日的內務委員會上,提出在下月7日的立法會大會上提出譴責周浩鼎的議案,要求罷免他的議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