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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實施一國兩制全面落實治港權力 饒戈平:中央沒有后退餘地

2017-05-3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張麗娟北京報道:「一國兩制」已在香港實踐20年,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全面落實中央管治權是全面準確實施「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新時期中央治國理政的嶄新課題。香港政治風波實質都是圍繞管治權、圍繞「一國兩制」發展方向的爭奪,是對「一國兩制」的重大挑戰。在維護國家主權權威和管治香港的權力上,中央沒有后退餘地。20年來中央積極慎重依法治港,有效行使管治香港的權力,不斷探索、總結行使管治權的經驗和方法。在一些領域也許還存在管治權需要進一步落實、到位的問題,特別是需要進一步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機制。這一點或應成為日后工作的重要方向。

  根本宗旨決不能偏廢

  「一國兩制」對中央而言是一項基本國策,理當長期實施;對香港而言則是安身立命之本,值得格外珍惜。饒戈平在近日出席「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研討會」閉門會議上發言稱,「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既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又要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一宗旨同時包容、保障了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兩部分內容構成一個有機整體,缺一不可,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不是沖突的、對立的,而是骨肉相連、融為一體,必須同時兼顧。「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也如同一面鏡子,能照出各色人等的真實面目。那些自詡為民請命、將地方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的巧言令色,是經不起實踐檢驗的。

  饒戈平認為,處理好中央管治和香港高度自治的關系是全面準確實施「一國兩制」的關鍵。「一國」與「兩制」相輔相成、不可偏廢,但又并非平起平坐、等量齊觀,而是有源流之分、層級之分、主次之分。與英人治港的殖民管治截然不同,回歸后香港的管治權屬於中國,是中國人治港,由中央管治和授權香港高度自治兩部分有機組成。中央依法代表國家對香港行使主權,承擔著實施「一國兩制」的決定者、主導者和第一責任人的角色,既擁有對香港直接行使管治的權力,也授權并監督香港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有條件、有限度的,那就是「以一國為前提的兩制,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基本法授權下的高度自治」。與此同時,香港肩負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責任,承擔著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主體者角色。中央管治與香港高度自治相輔相成,不可偏廢,把對香港的管治僅僅理解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一種誤解和曲解。只有明確和尊重中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各自定位和相互角色,嚴守際分、形成合力,才能確保「一國兩制」順利實施。

  必須牢牢掌控主導權

  「一國兩制」取得成功,但香港存在的一些問題亦無法回避。饒戈平表示,發生在香港的政治風波林林總總,實質都是圍繞管治權、圍繞「一國兩制」發展方向的爭奪。這一點似乎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而且會長時間存在下去,構成對「一國兩制」的重大挑戰。如何應對香港政治上的反對派,如何維護國家主權權威和管治香港的權力,是對中央治國理政能力的嚴峻考驗。在這個問題上中央沒有后退餘地,只能理直氣壯地站出來維護國家的憲法體制。

  饒戈平表示,歷史警誡人們,「一國兩制」的制定和實施都始終存在著一個主導權問題。實踐也表明,單靠香港自身的力量,單靠「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足以駕馭全局、把握「一國兩制」的發展航向。「一國兩制」猶如在大海航行的巨輪,必得有一個主導者和掌舵者,這個角色非中央莫屬。中央代表國家行使主權,責無旁貸地肩負著掌控「一國兩制」正確方向的歷史使命,把握當下,引領未來。倘若看不到或未能發揮好中央這種必要的主導作用,不作為或無所作為,就會陷入軟弱、被動、被人牽著走的局面,難免貽誤戰機、積重難返。

  「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絕不是走形式、擺樣子,而是要實實在在行使對香港的管治權。授權香港高度自治只是國家行使主權的一種形式,絕非意味著中央放棄或不具有管治香港的權力。中央始終具有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管治香港的憲制權力。」饒戈平強調,中央的管治權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樣,只限於外交國防,而是還擁有其他一系列憲制性權力:包括制訂《基本法》、規定在香港實行的制度,對特首和高官的任命權,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最終決定權,對香港立法的備案審查權,增減在香港適用的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權,授予香港新權力的權力,以及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如此等等。這些權力都是保障國家主權、實施「一國兩制」所必需的。中央行使管治香港的法定權力是在履行自己的憲制職責,同授權香港實行高度自治并行不悖,不但不是干預香港高度自治,而恰恰是在保障高度自治、保障「一國兩制」的正確發展方向。任何貶損或脫離中央管治權的言行無異於自毀「一國兩制」長城。

  國家安全立法刻不容緩

  《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須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但是20年過去了,香港特區迄未履行自己的憲制義務、完成本地立法,2003年還爆發了反對23條立法的風波。饒戈平認為,香港當前狀況是對內無法遏止「港獨」等政治激進勢力的肆意活動,對外無法禁制外國政治性組織和勢力對香港政治事務的深度干預。香港正在成為政治上不設防的城市,成為中國國家安全系統最薄弱的一個環節;不但嚴重影響到香港本地的安全與社會穩定,而且困擾國家安全戰略,影響到中央和香港的政治互信關系。香港作為一個視法治為核心價值的社會,不應該容忍這種摒棄自身憲制義務、選擇性適用基本法的扭曲現象,國家安全立法在香港缺失的現象不能再無限期拖延下去了。倘若實踐和時間繼續證明香港無意或無力完成23條立法,就不能設想作為國家主權的行使者和國家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中央能夠繼續聽之任之、坐視不管,就不能設想中央不會考慮依法采取適當措施、彌補香港法治的重大缺陷。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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