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關「佔中」事?警員偷同袍1300元遭判入獄21月

2017-10-18
来源:橙新闻

  被告曾任職油麻地警署。資料圖片

  【橙訊】曾任職油麻地警署的警員劉智偉(27歲),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及企圖入屋犯法等4罪,法官今早判刑時稱,男警令警隊蒙羞,須判以重刑,惟考慮警員服刑會較普通人更為困難後,判囚21個月。

  案情透露,劉智偉在協助同袍收拾儲物櫃後,記下對方的儲物櫃密碼,並在1個月內4次偷取對方放於櫃內的現金合共1300元。其同袍因感可疑而在櫃內安裝攝錄機,揭發事件。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是受壓力而做出不恰當行為,聲言因婚姻、工作,及須在佔領運動期間時刻待命,令他備受壓力。唯法官對「佔中受壓」的說法不表贊同,聞言即稱「(佔領運動期間待命)即係工作啫其實」。辯方又以「重犯機會低」為由,要求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案情較一般案件更為嚴重,因被告違反同袍對他的信任,更在1個月犯案4次,多次犯案,並非一時貪心。法官續稱,相信被告是有計劃地犯案,乘其同袍值班期間犯案,相信他是留意過事主的作息時間而犯案。

  法官表示,被告身為警員,知法犯法,法庭須判以重刑,以維持大眾信心。對於辯方提出的求情原因,法官指,被告非因病理因素而犯案,指他只是不懂處理壓力。法官續稱,被告令警隊蒙羞,惟考慮警員服刑的困難會較常人更為嚴重,減刑至21個月。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