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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星齊推同股不同權 上市公司爭奪戰揭戰幔

2017-11-0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與新加坡兩地交易所爭奪戰正陷入白熱化階段。正當大家期待「創新板」諮詢結果出爐之際,上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卻指,政府傾向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權,意味創新板可能胎死腹中;那邊廂,新交所迅速回應,該所或考慮同股不同權企業作第一上市。香港商報記者 林展鋒

  自阿里巴巴轉赴美國上市后,市場已就同股不同權問題討論多時,更早於2014年就此問題發表概念文件,惟由於證監會發聲明表明不支持建議草案而擱置。事隔3年,同股不同權再被提上日程,惟今次是由政府主動開綠燈放行。早前有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證監會已讓步同意放寬「同股不同權」,將在明年中推出先導計劃,初步容許達到「獨角獸」規模,即估值超過10億美元的初創公司,在為投資者提供充足保障下,在主板以同股不同權方式登陸。

  獅城早有行動

  本港多年來一直是IPO市場的領頭羊,新股集資額穩占一哥,但今年上半年卻意外失落全球三甲之列。市場人士認為,政府在三年后重提同股不同權,是為了吸引更多外資來港進行IPO,提升香港競爭力。然而,區內競爭對手新加坡亦對IPO市場虎視眈眈,新交所副總裁林榮顯上月底就曾表示,考慮同股不同權企業作第一上市,表面看來新交所或有跟風之嫌。

  但其實新交所的上市顧問委員會早於去年8月發報告稱,委員會以大比數支持「雙重股權架構」計劃,即原則上批准同股不同權,今年7月更允許企業以同股不同權形式在新交所第二上市,可見港交所在這場上市爭奪戰中,身處下風。

  不過,經濟學家關焯照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香港無疑在同股不同權問題上慢於新加坡,卻不認為對香港威脅很大。他解釋,新加坡股市在深度、交易量、流通量都不及香港,而且新加坡有外匯管制,市場自由度不及香港,故不會令原本計劃到港上市的公司轉投新加坡。

  香港傳統優勢大

  撇除同股不同權問題,港交所比新交所更占有傳統優勢。立信德豪董事總經理陳錦榮接受本報訪問時指,他早前考察星馬等國,與當地企業進行交流時,發現它們對在港上市感興趣,皆因香港背靠中國市場,對新經濟板塊的接受程度較高,而且香港股民在傳統上對酒店業及地產業興趣較大,相信未來將有更多來自馬來西亞、新加坡及印尼等地的企業來港上市,業務類型亦會更多元化。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馬來西亞鄰近新加坡,但陳錦榮表示,由於近來馬幣貶值,故當地企業希望透過來港上市籌集硬貨幣資金,尤其是香港作為濠賭股集中地,對賭股的估值評估及分析都非常專業,故會吸引當地的賭業公司來港上市。

  【拆局解碼】集體訴訟權保障散戶利益

  要理解「同股不同權」,首先需要理解本港現行同股同權的制度,即所有上市公司的股東不論身份與持股多寡,都會享有相同的投票權。顧名思義,同股不同權就是將股份分等級,不同等級的股份持有不同比例的投票權。以本港唯一兩隻同股不同權的股份太古A(019)及太古B(087)為例,太古A是流通股(OrdinaryShares),太古B則非流通股,后者只有前者面值的五分之一,卻有同一樣的投票權,換言之太古股東只需較少資金,就可以透過太古B獲得太古的話事權。

  「同股不同權」最大的作用就是保障大股東,同時卻會分薄散戶的權利,這也是證監會一直不支持同股不同權的原因。全球金融體系最成熟的紐約交易所容許此制度,究其原因就是當地法律賦予小股東集體訴訟權(classaction),即以一名原告人代表全部股東控告大股東或公司管理層,追討賠償。

  筆者認為,此制度最大的作用并非其訴訟權利,而是令上市企業不敢坐定粒六,自以為擁有投票權就為所欲為。假如正如消息人士所說,香港將會於下年推同股不同權先導計劃,相信集體訴訟權將會是一把平冲雙方權益的「尚方寶劍」。林展鋒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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