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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黨執政多黨合作適合中國

2018-03-23
来源:香港商报

   鄭赤琰

  美國憲法規定黨的政策都統一在國家總統領導,中國的憲法修正後,也規定黨的政策都統一在國家主席領導,其中有一點不同的是美國實行多黨制,中國則實行一黨執政,多黨合作。就政制來說,多黨制也好,一黨執政也好,沒什麼好壞之分,也不能說多黨制會比一黨執政更民主。任何制度,包括機械系統,都有就地適應的問題,能夠適應當地的環境,便是好制度,不適應的,便談不上好制度。

  制度高下難有定論

  美國著名政治學者漢廷頓研究全球政黨制所得出的結論是,像英美國家,長期實行兩黨制,也運作得很好,因此兩黨制在英美來說是好的制度,但在其他國家,全球能像英美好好運作兩黨制的,絕無僅有,都以失敗告終,反而是一黨執政在新興國家卻運作得很好,好在其能夠實現政治安定。漢廷頓特別提到新加坡的一黨制,自建國以來,雖有其他政黨存在,卻無法改變一黨獨大的命運,能夠為國家創造安定繁榮,漢廷頓因此不敢一口否定一黨制的價值。至於一黨制民主與否?一位英國學者面訪李光耀談起他領導人民行動黨一黨獨大,是不是獨裁的問題時,李光耀直說長期以來西方政界都把他當成獨裁者,可是當他成功證明到一黨也能創造安定與繁榮,這些西方政客反而把他當成成功的政治家,再也不把他看成獨裁者,因此李告訴這位英國教授:獨裁與否在於能不能有新作為,能,便不是獨裁者;不能,什麼制度也會產生獨裁者。

  由上所述,可見兩黨制與一黨制一比高下,沒有絕對的定論,至於民主與否,也和政黨制沒絕對的關係,最明顯的例子是在許多兩黨制失敗的國家,搞到政局動蕩,民不聊生,儘管政府是他們投票選出來的,但投票權不保證會選出好的政府,國家被搞成爛攤子,人民已不幸,何來民主?

  必須適應本國情況

  中國在推翻清朝後,國民政府當政,曾在早期推行多黨制,但是選舉卻搞得天下大亂,國民黨在蔣介石領導下,實行高壓手段,把自己搞到獨夫一個,最後還為了要消滅共產黨寧願打內戰不抗日。中國共產黨在蔣介石的國民黨追剿下,用25000里長征「逃出生天」,1949年打敗國民黨大軍建立新中國後,決定實行一黨執政,多黨合作,由中國共產黨執政,其他政黨則以「參政黨」的身份協助共產黨執政。自1949年以來,不斷地完善一黨執政,多黨合作,最後在今年提出修憲建議,並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得到通過,確定中國共產黨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三位一體」領導體制,在憲法裏則把三權作出重大界定,換言之,「三位一體」的黨政軍最高領導權是依憲辦事。就這憲制規定的權力來說,中美的國家領導人相當一致。

  也許有人會說,中國的國家領導人不是由多黨競選由全國合格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因此比不上美國民主,有關這看法,上面已說到,一黨執政或兩黨制的好壞全看其就地的適應能力。多黨制在國民政府時已把國家搞到亂七八糟,中國那麼大,民族多達56個。一次慘重的失敗,還要把中國人民的命運拿來做試驗嗎?中國共產黨經歷多年的摸索,打造出舉世公認的成功奇迹,已足夠說明共產黨一黨執政,多黨合作是成功的制度。比起美國那些兩黨競選,中國制度下選舉組成出來的政府是「全民」政府,美國選出來的政府不是全民政府,是少過半數選民選出來的政府,只能說是少數人認同的政府,其他反對的選民只好啞忍。中國的選舉是全國人民就地選舉他們愛戴的人民代表,然後由鄉鎮、縣市、省,再到全國人民代表,這些全國人大代表再選舉產生領導人,是十足的「以民為本」,美國「多數決」(MajorityRule)選出來的政府,不是全民的政府,誰更能代表人民,誰更民主,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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