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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毒品村”原支书蔡东家被判死刑

2018-08-09
来源:观察者网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据新华社8月7日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对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原党支部书记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毒品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蔡东家被判处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蔡东家

  村支书制贩毒终审被判死刑

  陆丰是广东省汕尾市管辖的县级市,也是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的涉毒重点地区。因制贩毒品问题突出于1999年和2011年两度被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

  2013年12月29日凌晨,广东警方出动3000多人的警力对有“毒品村”之称的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开展清缴行动,当天缴获近3吨冰毒,抓捕180多名涉毒犯罪嫌疑人,蔡东家名列其中。

  201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案作出一审判决,蔡东家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处死刑;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广州日报》此前消息称,“毒支书”蔡东家曾以“买麻黄素为做药”为由提起上诉。蔡广创以“我崇拜‘毒支书’才帮忙拉货”、蔡昭桂以“我只是负责‘打杂’的”进行辩护。三人均否认参与制毒。

  新华社报道,广东高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起,蔡东家与蔡广创、蔡昭桂等人多次密谋在博社村内制造冰毒,蔡东家、蔡广创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80千克,蔡昭桂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50千克,并贩卖获利。

  2013年底,蔡东家得知同伙因制造贩卖毒品被惠州警方抓获后,企图帮助同伙逃避法律制裁,先后两次花钱设法“捞人”。

  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蔡东家明知同伙是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实施意图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蔡东家数罪并罚,蔡广创、蔡昭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认罪表现,可从宽处罚。

  广东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

  毒品村揭秘:家族运作村支书、派出所全员充当保护伞

  此次被判死刑的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同为蔡姓家族成员。据央视财经此前报道,博社村里只有蔡姓一大家族,宗族关系盘根错节,制毒贩毒家族式运作,已经形成相互庇护的利益共同体。观察者网曾报道,在抓捕行动中,博社村2成家庭制毒,村民配AK47暴力抗法。

  2013年12月28日,广东出动上千警力到陆丰清缴毒贩,图为直升机在空中警戒。

  2013年12月28日,广东出动上千警力到陆丰清缴毒贩,图为武警在村子中巡逻警戒。

  其中,此次被判处死刑的博社村前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蔡东家曾为汕尾市人大代表,被抓时刚满50岁。其曾在深圳做生意,早期就曾参与制贩毒。

  除了蔡姓制贩毒成员,在2013年底的抓捕行动中,还有12名陆丰当地公安干警被抓获,涉嫌充当制贩毒保护伞。

  据时任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邱伟介绍,其中8名民警在收受制贩毒犯罪嫌疑人的金钱以后放人。“白粉可以变成米粉,毒资可以变成赌资,大案可以变成小案,小案可以变成没案,只要收了钱可以放毒品,也还可以放人。”

  时任广东陆丰市原公安局局长陈宇铿受贿后私放毒贩

  据悉,陆丰冰毒产量占全国三成以上。作为陆丰毒品的重灾区,博社村的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种植荔枝和海滩养殖,也有村民选择去广州或深圳等地打工或做生意。但由于制贩毒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还是让一些人铤而走险。

  对于博社村成为制毒贩毒第一大村,央视财经曾评价称,打击涉毒犯罪,更关键的是铲除犯罪的土壤,具体博社村而言,对这样人多地少、资源相对贫瘠的地区来说,采取坚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帮助农民寻找到阳光下的致富途径,在产业化、城镇化上取得突破,否则,一个博社村被打掉,市场留下的空白又会被其它前仆后继的村庄填补上来。

  彻底根治任重道远

  2013年底的抓捕行动,是广东省有史以来打击毒品犯罪用警规模最大、抓捕嫌疑人最多的行动。在随后的两年,陆丰重拳出击开展禁毒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地制毒技术、网络、市场仍然存在,禁毒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15年,广东陆丰曾举行万人公开宣判大会,5名毒犯被执行死刑。

  去年底,广东陆丰再度召开宣判大会,10人因制贩毒被执行死刑。观察者网此前报道,2017年12月16日,广东汕尾、陆丰两级法院联合在陆丰东海镇体育广场召开宣判大会,现场有多位群众围观。

  宣判大会对赖木龙等12人进行公开宣判,其中10人因制贩毒品、抢劫杀人被判死刑,宣判大会后执行。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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