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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須三思

2018-11-06
来源:香港商报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回收未做好,談何徵費?」換了是我便會問,當局提出要致力在2022年或之前減少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到0.8公斤或以下,但如果減少旅客來港,不是很快便能達到減廢目標嗎?怎樣做?很簡單,開徵入境稅便成,每名旅客收港幣300大元,每年逐步增加,比起找沒資格領取綜援的?房戶祭旗,不是更好嗎?遊客少了,垃圾也少。

  經濟學家Uri Gneezy和Aldo Rustichini曾經在以色列數間託兒所進行一項實驗,在實驗中,託兒所為了能使家長準時接走孩子,於是對遲到10分鐘的家長罰款3美元,但在罰款制度實施後,遲到的家長反而迅速增加,令託兒所的老師更難準時下班,最後只好取消罰款制度,但家長遲到比率依然和有罰款時一樣,得不到改善。

  為什麼如此?原來在未設罰款前,家長因遲到會令老師加班而感到不好意思,但設罰款後,這種愧疚感變成可以用金錢來代替,家長認為是付了額外照料的費用,再不會認為遲到是一個問題,所以遲到的家長越來越多。後來即使取消罰款,由於家長的心態和行為已被徹底改變,不再認為遲到是會影響別人,所以情況仍不能得到改善。

  從以上實驗我們可以預見,香港開徵垃圾稅後,可能不但無助減少垃圾,只會將市民原有的愛護環境之心,變成了以為付了錢便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令垃圾量大增。何況政府將指定垃圾袋按可負重量來做分類,有多少人會在丟垃圾前秤秤有多重?大件的東西不等如重,可能買一個10公升的指定垃圾袋,誰料放入兩三件垃圾便再裝不下,於是又要多買一個,當局一面堅稱市民減少使用膠袋能保護環境,但又硬推會製造更多膠袋的垃圾稅,實在矛盾非常。

  獅子山學會項目主任 吳健華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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