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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作坊產“毒粉條”流入市場 甲醛超標360倍

2017-08-30
来源:法制日报

  在山東濟南槐蔭某郊區一處肮髒簡陋的小作坊內,三四個人只用工業明膠、六偏磷酸鈉、海藻酸鈉三種有毒有害工業原料就能合成我們餐桌上食用的“粉條”。這種“毒粉條”經甲醛浸泡後,大量流入路邊攤點和排擋。僅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不到一年時間,被告人邱某等四人憑借“毒粉條”非法銷售金額多達45萬餘元。經對現場提取的三份“粉條”樣品進行檢測,均檢驗出甲醛1800餘mgkg(檢測低限5.0mgkg),甲醛含量嚴重超標,極大危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日前,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引人震驚的“毒粉條”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主犯邱某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判處孫某等三名從犯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並處相應罰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某、孫某、付某、顏某利用工業原料暗中生產、銷售“毒粉條”,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邱某作為“毒粉條”生產的組織者和銷售獲利的主要收益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當認定為主犯。被告人孫某、付某、顏某先後受雇於邱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從犯。鑒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綜上,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徐鵬)

  

  

  

[责任编辑:朱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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