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上周五(24日)為九龍區區議員安排宣誓,監誓人、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今日(29日)公布,確定55名區議員中,有45名區議員的宣誓有效,其餘10人宣誓無效,包括油尖旺區議會的胡穗珊、涂謹申、曾自鳴、朱江瑋;深水埗區議會的劉偉聰;九龍城區議會的曾健超、郭天立、任國棟;黃大仙區議會的莫灝哲;觀塘區議會的梁翊婷。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如果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有關法例規定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
發言人續說,鑑於監誓人對其餘10名區議員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監誓人已於本月24日致函有關區議員,要求提供額外資料。經考慮有關區議員的書面回覆,以及所有相關資料後,監誓人確定10名區議員的宣誓為無效宣誓。(中通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