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帝在世時留有四好,讀好書、說好話、行好事、做好人。今我們在推廣關帝文化,若能讓世人多讀好書、寫好文章,對社會國家絕對有很大助益。因而,我們自2005年開始舉辦「忠義文學獎海內外徵文活動」,鼓勵有志之士多寫勵世的好文章。「忠義文學獎」與其他文學獎最大不同是每篇文章都不離忠孝節義精神,因而,此活動對台灣社會和學術界造成很大震撼。下文係一位人生瀕臨毀滅的少女,因「忠義文學獎」而重新走向光明後的自白:
我叫簡○燕,1984年生,我剛出生時父母就已離異,從小由父親和祖父母帶大,是家中的獨生女。但我的童年卻未集萬千關愛於一身,而是極不快樂。因為父親只貶不褒,過度主觀的管教方式,讓我倍受壓抑與難過。
升上中學後,我多次遭到學姊們的霸凌,父親總是認為一定是我先得罪她們才會被修理,否決掉我所有的委屈,甚至未給予我任何安慰。不被了解的痛苦加上害怕再度面對的恐懼,讓我下定決心反抗到底,撲展稚嫩的翅膀飛離這個我生活十三年的家。
被霸凌的陰影,使我的價值觀偏差扭曲,渴望得到強者的保護,所以開始涉足不良場所,在社會邊緣的黑暗地帶打轉,依附自己當下認為的強者,過著沒有目標的糜爛生活。直到十九歲那年,我遇見了大我十三歲並且已婚的他。當時覺得這個人不僅海派多金又瀟灑威風,崇拜英雄主義的我,遂不顧周遭朋友的反對,與他達成各取所需的協議後展開交往,天真的以為自己能掌控一切,孰知正一步步踏進毀滅性的陷阱。
男友經營地下錢莊、賭場、財務公司等等非法行業,合夥股東不乏政治人物、地方土豪。他們那幫人夜夜笙歌,縱情聲色場所,自恃財大氣粗,仗勢欺人,許多小姐遭受屈辱,敢怒不敢言。我明知男友他們吃人不吐骨頭的蠻橫嘴臉,卻不以為忤,反而覺得這雙豐厚的羽翼,就是我久覓的強大保護傘。交往僅三個月,他強烈的佔有慾逐漸顯露,開始要求我使用可供他隨時監聽的通訊器材,否則就是別有二心,感情不忠;還強行干涉我的行動自由,調查我周遭親友們的資料,只要稍微不順他的意便對我暴力相向,美好的青春從此變調。
長期處在暴力威脅下,身心早已不堪負荷,我開始出現異狀無法進食入睡,就算服用安眠藥也會因潛意識的抗拒,出現不由自主的夢遊現象;最後連呼吸也變得沉重窒礙,全身出現幻痛,生不如死。生存意志已消弭殆盡,我實在無法再忍受這種時時處於恐懼的地獄人生,下定決心要自絕。
2005年10月27日凌晨,男友醉醺醺的到住處找我,言語間我與他頂嘴,他竟然拿出槍抵著我的頭,蠻橫的恐嚇我再講話就要殺我。待他發完淫威酒醉睡著後就將手槍置於床頭上,我長期被他暴力威脅,此時新仇舊恨全部湧上心頭,一時克制不住,就持槍朝他的頭部一轟殺了他。隨後,我懷著滿腔怨恨與不甘,穿上紅色旗袍仰藥自盡,這年我廿一歲。原本該因雙方死亡而畫下句點的情殺悲劇,卻因我的獲救再掀波濤。男友家屬率眾前往家中抬棺抗議,將祖父母辛苦建立起的家園砸得面目全非。父親也屢遭惡煞攔路圍堵,營生用的小貨車也被砸毀。我以為家人們會怨我怪我,但出乎意料竟連一句責備也沒有。父親在看守所的接見窗口和我說了八年來的第一句話:「妳現在好嗎?」曾經以為此生都不會再與父親有任何交集的我,霎時以為自己聽錯了,雖然他擔憂的眼神之於我是那麼陌生,但也總算讓我明白了,親人終究還是關心我的。
這時候的父親為了尋找對我有利的證據,四處奔波央求知悉內情的友人為我出庭作證。但友人們畏懼地方黑道的惡勢力,均三緘其口,紛紛走避,讓我深刻體會到世態炎涼的人情淡薄。地院一審時,我方律師極力爭取精神鑑定,但法官態度強硬,始終不肯讓步,私底下還告訴律師別再白費力氣,言明就算結果有利於我,他們也不會採信。最後將我依殺人罪、槍彈罪,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
十四年刑期,一直是我難以釋懷的心結。因為當初整起案件的揭發,是自殺未遂意識不清的我,打電話向警局報案。但警方卻因我語焉不詳懷疑我嗑藥謊報,僅通知房東前往查探。事後房東成了報案人而非一開始的我,打碎了我自首減刑的希望。
上訴高院二審,宋明蒼法官排除眾議,核准我精神鑑定之請求,讓我重新燃起一線希望。然而,案發距今已超過一年,在看守所規律的生活下,我的身心狀況已恢復正常,當初未能在第一時間進行鑑定,此時再做為時已晚。因此,殺人部分無法獲得減輕。但宋法官考量犯案槍支原為男友所有,酌減我此部分的刑度,改判十二年有期徒刑。檢方不服再提起上訴,發回更審後又回復原判十四年定讞。究竟,此少女是如何走出黑暗迎向光明,請待續篇分曉。(待續下星期五)
忠義人才培育學院院長 黃國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