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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有違議員操守

2014-06-11
来源:香港商报

  作為香港小市民,在評論近年來的拉布行為前,先重申立法會議員應履行控制公共開支、審核、通過政府的財政預算及接受香港居民申訴等職責。而拉布是以消耗戰的戰略,癱瘓議事、阻撓投票等,逼使多數服從少數的做法。

  拉布行為不單有違議員的基本專業操守,更是濫用民主之名犧牲公眾利益,有損立法會形象及整個香港政治氣候。

  沒建設的爛秀

  拉布議員騎劫議會,年中浪費逾三分之一的開會時間,帶來嚴重的不必要開支,議員拉布14天已浪費3570萬,白白耗損納稅人金錢、肆意浪費公帑。同時,拉布拖延大量民生議案的審議,縱然財政預算案拉布暫告一段落,財政預算案中一些幫助基層的措施,如免公屋租金、綜援、低收入補貼等各種資助及津貼仍有機會因而拖延。

  再者,不少民生及經濟的議案仍遭拉布狙擊。日前示威者占領立法會提出反對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設立科技局等議案,一併因拉布而延誤。議案一拖再拖,大大減低立法會的效率,令多項計劃及政策遲遲不能通過及實行。

  主席當剪布

  拉布共有四宗罪:其一,是次拉布浪費公帑,視納稅人金錢如流水;其二,拉布有違「為市民服務」的原則,是「沒建設的爛秀」;其三,拉布為求達到目的,罔顧基層市民所需,令援助因鬧劇而延誤;其四,議員多次藉民主之名把莊嚴的會議廳變成「抽水」的政治舞台,以為民請命為藉口在會議上三番四次扔東西、拉布,令市民反感之餘,亦嚴重影響立法會應有秩序。

  基於以上四宗罪,拉布行為絕對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面對政府公信力和施政效率下降、立法會不同黨派更激烈的對立、市民的不滿,剪布是唯一解決三輸局面的方法。

  根據《議事規則》第92條,主席有權力為維持議會的正常運作而剪布。議員應着手討論更改議事規則,主席亦應以市民利益為出發點,在適當時候態度強硬,以防拉布鬧劇連連上演。

  反對派多次聲稱為民請命、為民主而戰。事實上,破壞容易、建設難。在提出廢除或修訂現有議案之先,必須給予有建設且可行的建議。這些是市民大眾對議員的期望。社會有秩序,方能談民主。

  文明社會容不下自私自利、有破壞沒建設的蠻橫之輩,因為真正的民主應建基於多角度聆聽,達致理性討論。願立法會能早日修訂議事規則,避免讓更多「拉布小丑」阻撓香港的未來發展。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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