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香港政治體制的設立必須遵照國家《憲法》和《基本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起草《基本法》時,就已經展開了有關香港落實普選的討論,取得共識,對普選的細節,程序的安排在《基本法》中都有所表述。
本人認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必須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作出的《解釋》和2007的《決定》為基礎,圍繞《基本法》的理論性討論,才是促成香港大多數市民團結,人人均可以依法進行普選特首。任何不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都是違法的,都會嚴重干擾香港特首依法普選,都會嚴重影響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都會嚴重影響香港的經濟和民生。
普選行政長官是全港市民的共同願望,但普選的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同時,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同時,能夠密切配合國家發展,促進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提高全港市民的福祉,在民生與法制的軌道上,帶領香港穩步前進。
當今世界風雲多變,國際形勢錯綜複雜。顯而易見,沒有國家的強大,就沒有地區的安寧。試想若沒有強大的祖國做堅強後盾,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是不可想像的,本人暨香港工商界全體同人,衷心希望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和全港市民能夠秉承積極務實的態度,以大局為重,把握機會,凝聚共識,共同維護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
香港工商總會會長 王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