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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為什么會發飆

2015-05-04
来源:新京報

  雲南導遊發飆大罵遊客沒良心,這件事情非常惡劣,這不必多說。有意思的是視頻裏的原話,導遊大罵,“來到咱們雲南你抱著什么心態?騙吃、騙喝、騙玩嗎?騙飛機坐嗎?”遊客明明交了錢,怎么能叫“騙”呢?

  對市場稍有了解的人都猜得到,這通常是價格低廉的旅行團。一趟旅行下來,旅費僅夠覆蓋成本,甚至交通住宿費都不夠,提供此類服務的旅行社卻比比皆是。旅行社怎么賺錢?通常是和景點、商場分成,從遊客消費中分成。導遊的工資基本就在遊客的購物分成裏。這就是市面非常火爆的購物旅遊,因為價格殺到極低,遊客絡繹不絕。旅遊新聞經常出現“惡導遊”“強迫購物”,基本都來自此類。

  好好的旅遊,居然變成逛商場,這不是坑人嗎?沒辦法,物美價廉到底稀少,一分錢一分貨才是市場的常態。其實對多數情況而言,遊客也有逛景點、進商場需求,導遊大多不用“強迫”,一切自然而然。這種商業模式沒什么稀奇。一款免費遊戲面向多數人免費,只需向少數人收會員費,整個項目就能運營。一個遊樂場,多數免費場館吸引客流,少數付費項目就夠撐場。同樣道理,旅行團無需每逢商場就攤派購物,往往某處商場火爆,某些遊客出手大方,旅行團就能收回成本。旅行團負責給商場導客流,通過市場協作,很多產業都參與進來,遊客需要分攤的費用才極低。

  但是這樣一種商業模式,網絡遊戲可以,而在旅遊市場則被法律所禁止。

  2013年旅遊法頒布,其中第35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全國每年旅遊人次以數億計,發生“強迫購物、辱罵遊客”的事情畢竟是少數,只需以個案追究違反合同,侵害權利就可以。法律禁止超低價格的購物旅遊,則有時會讓遊客和旅行社的關系走向惡化。對旅遊行業的亂象,更多需要的是監管,而不是一味地禁止。

  旅行社宣傳招攬時,不敢名正言順宣稱“低價購物遊”,線路設計刻意隱去商場停留。因為那樣授人以柄,招致遊客、競爭對手舉報,管理部門處罰。市場競爭激烈,購物旅遊又是很成熟的盈利模式,旅行社只能不聲不響地幹,甚至極盡欺瞞哄騙。一些遊客有了不切實際的期待,他們貪圖便宜,自以為有法律撐腰,廉價旅遊理所當然。一旦發現還是被帶到商場購物,難免怒火中燒,心裏愈發地抵制。旅遊法35條的初衷是為保護遊客利益,讓遊客舒心暢快地遊玩,往往事與願違。

  法律過多地幹預市場,有時會堵死了向善之道,只能讓市場變得複雜不可測。美國租房市場上有類似例子。政府以幫助窮人之名限制房租上漲,代價是房東大量額外地收取“鑰匙費、家具費”,房客大感憤懣,認為房東黑心。房東也經常辱罵房客,認為他們占便宜,沒良心,交低房租還挑三揀四。糟糕的法律具有“挑撥離間”的效果,這在很多領域都是相似的。(作者:陳興傑)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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