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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警察朋友為何不理解白巖松

2015-06-24
来源:凤凰评论

  作者:高明勇

  昨天,一位在老家基層當警察的朋友,突然問我:“你作為媒體人,怎么看待白巖松事件”?

  當時開會正忙,便隨手將剛約請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馬少華撰寫的鳳凰評論發給他了,標題是《白巖松“不說犧牲”得罪了誰》。中立客觀,技術分析,基本涵蓋我的思考。

  不到一分鐘,朋友轉發給我4篇評論,標題分別是《欲蓋彌彰更顯理屈詞窮--白巖松肅寧新聞事件回應的理性分析》、《白巖松在河北肅寧槍擊案中的“死亡”言論,為何會演變成一起公共輿論事件》、《和白巖松的隔空對話--不得不說的幾句話和很想知道的幾件事》、《槍案報道不是“感動中國”,但也不是“探索@發現”,更不是你一個人的脫口秀》。

  無需打開看,憑標題就可推測到,一些警界人士對白巖松的不解、不服和不滿,乃至上升到質問、批判的高度。

  朋友說,這是他最近看到的幾篇文章,并善意提醒:1、不管是媒體人還是警界都應該客觀冷靜地看問題;2、現在媒體人不容易,當警察也不容易;3、媒體人與警界對立不是什么好事。

  說實話,我樂于看到好的公共辯論,因為這是構建好的公共生活的一個重要路徑。好的公共辯論,一個重要標準就是對人無成見,對事有是非。

  朋友的話,我支持第一條,任何討論,客觀冷靜的態度是必須的;理解第二條,每個職業都有常人無法理解的一面,需要相互理解支持。

  對于第三條,我有一定的保留意見:白巖松在節目中發表自己作為評論員的觀點,怎么上升到了媒體人的高度,即便他自己,估計也不愿說要代表所有媒體人?本來就河北肅寧的槍擊案發表觀點看法,怎么成了與警界對立?似乎媒體人和警界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了--盡管這一觀點在不少警察那里很有代表性,但我更寧愿看作是觀點表達與信息接收之間的簡單化帶來的誤會,而隨后那些標簽化的討論,只會激化矛盾,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

  退一步說,姑且不論白巖松言論的對與錯,一句“死亡”就給當事警察定性了?其實,如果很多人,包括警察在內,認為白巖松的言論有問題,完全可以進行一場對等、公開、透明的公共辯論。但是,對于一些對人不對事的言辭刺激,還是要保留一份警惕之心。

  昨晚11點鐘,當《白巖松“不說犧牲”得罪了誰》的評論跟帖,在不到10個小時的時間內,將近10萬的時候,我突然發現,朋友的話很有深意,有必要從警察的角度好好想想,為什么警察不理解白巖松,或者說為什么警察會認為白巖松不理解他們?

  概括起來,一些警察的考慮或糾結主要有三種:

  1、所謂的警界,更多的是龐大的基層警察隊伍,對于他們來說,職業的壓力可以想象,收入不高,壓力不小,危險系數相對較高,聽聞同仁出警遇難(抱歉,作為媒體人,力求客觀公正,我也沒用犧牲),難免有職業的代入感,悲憫之情,較之系統外更為突出一些。當聽說央視報道這不是“犧牲”,產生抵抗情緒,順理成章。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么在評論跟帖中,還是有很多網友表達對警察這一職業的敬意和理解。

  2、據我和一些警察朋友(大多是以前中學同學,后來走上警察崗位)的交流,由于職業的緣故,在他們的世界里,往往容易產生二元對立思維,既然不是朋友,自然就是“對立面”,雖然未必有惡意,卻免不了職業思維的自然流露。這一點,也是為什么不少人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會從陰謀論的角度,去推測是否存在組織“圍剿”白巖松的行為。也包括,為什么在央視以正當理由暫時停播白巖松主持的節目后,仍然遭遇那么多的質疑。

  3、長期以來,在對警察的報道中,基本以正面宣傳為主,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宣傳修辭學,與歹徒搏斗必然被描述為“英勇”,案發現場殉職必然定性為“犧牲”,基調基本是正面,報道基本都是“贊美詩”,這些幾乎成了系統內的常識,現在這種常識觀念遭遇到“新聞專業主義”后,容易產生幻覺,以為受到挑戰,必然容易激起不解情緒乃至不滿。何況還是央視,還是白巖松,影響不可小覷。

  透過現象看本質,白巖松此次的言論事件,絕不是什么媒體人與警界的對立,倒更像是一次“理智與情感”的較量。在新聞事實并非十分充分,對殉職警察的行為沒有完全定性之前,選擇更為中性的“死亡”,而非感情色彩濃郁的“犧牲”,更為審慎一些,這一選擇,不僅僅是對新聞職業的尊重,更是對新聞受眾的尊重,是對警察形象的尊重,否則,誰也無法預料,在當前反腐的大背景下,一旦出現新聞反轉,哪怕只是黑天鵝事件,誰都傷不起。何況,這一選擇,只是媒體的評論,并非政治上的定性,也不妨礙流程上的蓋棺定論。

  所以,問題在于,白巖松的這一“理智”選擇,或許在很多人看來在正常不過,卻在無形中觸碰到一些警察最為柔軟情感訴求。

  也因為此,我相信自己的警察朋友和他的同行,更多的是在情感上無法理解,而非一些言論渲染的那樣,無法在理智上理解。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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