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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工資改革不等於漲工資

2015-06-29
来源:京華時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截至6月下旬,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准准備工作全部完成。從6月份起,地方已陸續開始兌現增加的工資,全國范圍內將於7月底前基本完成。這意味著已經喧囂多時的機關事業單位調薪,開始進入加速落實階段。

  基本工資標准十年不動,這在快速發展的社會條件下是不正常的。但就是這般姍姍來遲的工資調整,也被納入了“逢漲必罵”的先驗性判斷;而在輿論的另一頭,則是身處改革觀望中的公務員群體,為“多收了三五鬥”而紛紛吐槽。輿論分化的背後,始終缺乏理性的討論空間,也屏蔽了此次調整工資標准的真正要義。

  將公務員工資改革等同於漲工資,這是輿論長久以來的經驗判斷。月人均實際增加300元左右的增資幅度,既背負上了“漲薪”的罵名,又招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調侃,表面上看有些得不償失。雖然人社部一再解釋此次不是簡單地增加工資,可很多人依然忽略了此次調整的改革意義。與以往不同,此次調整至少有兩點值得關注:一是向基層傾斜,避免領導幹部成為漲薪的大贏家;二是結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也就是說,此次看似小幅度的調整,實際上蘊含著對工資結構和制度完善的關注。

  我認為,此次調整工資的立足點就在於優化結構,目標是系統性的制度改革。眾所周知,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之所以出現嚴重畸形,主要問題就在工資結構上,各類津貼、補貼造成業內之間都存在天壤之別,嚴重損害了工資制度的公平性。所以,改革需要在相對統一並提高基本工資標准的基礎上,清理各種遊離於制度外的津貼補貼,將公務員的收入由制度外轉為制度內。而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在形成科學合理的操作性標准和規范性結構的基礎上,邁向規范化、法治化、公平化軌道。

  就公務員工資調整的技術而言,既要在整個社會收入分配的結構中考量,與其他社會群體的工資收入標准協調適配;更要著眼於公務員工資結構的內部缺陷,讓改革改善而非加重現有工資結構的弊端。這意味著工資調整改革不單是各項指標的精打細算,更需要借助法規制度進行利益協調,做到規范有序、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所以我始終認為,在有關工資調整的公共討論中,真正的關鍵性論題應當是:厘清公務員的薪金標准,完善兼具公平和激勵功能的工資結構,建立正常的法治化增資機制。而只有納入法治軌道,確立以公平為核心的薪金制度,才能走出漲薪的是非之爭。 (作者:兵臨)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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