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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白拿兩蘋果被處分,冤嗎?

2015-11-26
来源:新京報

  作者:陳小二

  近日,山東巨野縣紀委通報了五起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例。其中有一則是,2015年11月16日,巨野田橋鎮政府辦公室主任魏衍順到縣城了解蘋果價格,在某水果副食超市聊天時,魏衍順吃了一個蘋果沒交錢。隨后又進入另一家超市,老板送給魏衍順一個蘋果當樣品,沒有交錢。根據規定,縣紀委對魏衍順誡勉談話處理。

  紀委通報違紀、腐敗案件,按理說收獲的都是雷動的掌聲。可在這則新聞之后,跟帖中卻吐槽聲一片,有人質疑這是小題大作,有人批評當地紀委該管的不管,還有人說這是用高射炮打蚊子……

  乍一看這則新聞,筆者也誤以為這位干部是白拿了商戶兩部“蘋果”手機。細讀之下才發現,原來他拿的是真蘋果。不僅如此,此次通報中還提到:巨野縣煤炭局司機在駕駛單位公車時,在一個商店買了一盒香煙,并逗留了十五分鐘,這事也被當地紀委盯上了,還給予了行政記過處分。看了巨野縣紀委的通報,筆者不禁有些吃驚:當地的紀律監督原來已經如此細致,連白拿兩個蘋果、私用公車拐彎買盒香煙都可能被通報。

  兩個蘋果才值多少錢?至多不過十塊錢;公車私用去買煙能花多少錢?不過一腳油的事兒。以往類似的通報,最小不過是違反八項規定頂風吃喝,或者公車私用接送孩子上下學,但無論如何沒小到十塊錢之內,無論如何也沒能監督到一次15分鐘的公車私用。說實話,對于這種小到十塊錢的腐敗,當地紀委都能監督到位,著實令人稱奇。他們的監督到底是如何做到的?經驗也實在值得推廣。想必也是從現實中總結了一定的經驗教訓。

  說到這就不能不說,發生在巨野的另一件事。就在前不久,53歲的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等來了法院對他的一審判決。2006年—2011年,劉貞堅任巨野縣委書記,劉案涉及巨野縣縣級干部7人、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10人,全縣18個鄉鎮只有一名鄉鎮黨委書記未向劉貞堅行賄,此案審結之后僅庭審卷宗光盤就裝滿兩推車。當年,當地若如此明察秋毫,估計也不會發生如此嚴重的買官賣官案了吧。那些鄉鎮領導們去買官的時候,恐怕也會有些忌憚。

  事實上,對于這樣細入發絲、小到十塊錢的監督,公眾也是歡迎的,關鍵是要形成常態。各地倘若都能用監督“白拿倆蘋果”、“多踩一腳油”精神去監督腐敗,腐敗又何愁不絕跡?!但真正的問題是,這種監督不能選擇性執法,不是偶然的,而要一視同仁,這樣,才能防微杜漸,才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而面對最正常的監督,公眾也就不會說三道四。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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