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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突擊花錢”有望今年終止

2015-12-21
来源:北京青年報

 

  12月14日,財政部公布了2015年11月的財政數據。數據顯示,下半年持續五個月、每月支出增幅高達20%的“財政花錢季”結束。按照2015年財政收支預算,12月支出或將比去年同期減少4000多億,首次出現負增長。

  這也意味著,常年困擾財政部的全年支出進度慢、年底“突擊花錢”忙的現象,有望在今年終止。那么,以後會不會重現呢?年底“突擊花錢”的沉屙,能否因為今年的終止而從此銷聲匿跡呢?

  顯然,今年年底“突擊花錢”的終止,與此前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增長措施有關,與盤活財政存量、用好財政增量的政策有關,與財政收入增長的步伐放慢、支出增長的需求加大有關。而更重要的原因,則是用好財政資金、把握好支出進度的政令,終於在今年得到了比較好的執行和貫徹。這也從一個側面告訴我們,財政預算執行並不是沒有辦法、沒有規矩、沒有計劃和進度可言,更不是往年所解釋的那樣,很多項目在結算過程中難以把握好進度,而是想不想去認真執行預算,想不想把預算資金用好,想不想放棄手中的權力。

  事實上,既然部門按照需要提出了項目建設計劃、財政資金使用計劃,編制了年度預算,就應該嚴格按照計劃和預算確定的項目,及時將資金撥付到項目之中,並按照年初確定的項目計劃認真實施,而不是將資金使用計劃、預算等當作部門手中的權力,擅自挪用資金、隨意克扣資金、無故滯留資金,甚至將資金撥付當作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

  政府要求職能部門編制預算、編制項目計劃,並提出資金撥付時間節點,就是為了增強財政預算的嚴肅性、規范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政資金的滯留,防止出現太多的“僵屍”資金。那么,對部門提出的項目實施計劃、資金使用計劃也必須有嚴格的標准、嚴格的要求、嚴格的考核。除非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了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否則,就沒有任何理由不按年初確定的計劃實施。

  通過今年年底“突擊花錢”現象的終止,可以不難看出,這些年來年底“突擊花錢”問題的發生,並不是客觀上遇到了多少困難和問題,而是政府職能部門在編制預算、編制年度項目實施計劃、落實項目實施進度、落實資金撥付等方面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將項目計劃的編制、資金的分配使用演變成部門的權力。可以肯定,如果今年不是中央下決心解決這個問題,不是通過審計署等對各部門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調查,並公開點名批評,今年仍然會出現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

  在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法制建設進程不斷加快的大背景下,如果政府工作都不能跟上發展的腳步,不能適應這樣的變化,不能自覺運用法制手段解決具體問題,而是繼續滿足於過去那種用權力支配一切、不講規矩、不講原則、不講大局的工作狀態,那還怎么要求其他方面,特別是企業去規范自己的行為。就像資金的分配和使用一樣,如果政府在公共資金的使用方面都不能規范,都能夠隨心所欲,那企業又憑什么不能偷稅漏稅,憑什么不能進行各種不規范行為呢。

  對年底“突擊花錢”所產生的問題,不僅僅是預算執行不到位、預算剛性力不強,而是損失浪費嚴重,使用效率不高。其所產生的社會效應,則是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因為,從這些年來的實際情況看,在年底“突擊花錢”的過程中,絕不僅僅是項目資金撥付不及時,還有大量政府部門亂花錢、瞎花錢、損失浪費的問題。前兩年每到年底財政部門摧著部門花錢的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由此讓部門隨意開支、隨便設立支出項目的問題,也是相當嚴重。自然,什么預算、什么規范,也就被徹底踩在腳下了。

  所以,對今年出現的年底“突擊花錢”現象終止的結果,只能予以有限度的點贊。因為,這種現象的發生,是中央對政令暢通下了死命令。一旦行政的約束減弱了,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還能繼續這樣做嗎,能夠心甘情願地把手中掌握的資金權力交給市場、交給法律、交給市場主體嗎?這才是真正需要認真思考並解決的問題。 (作者:譚浩俊)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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