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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造人”該當何罪?

2016-01-12
来源:京華時報

 

  1月10日,網絡主播直播飆車釀車禍風波未平,一則網絡主播在線直播“造人”的淫穢視頻,再次成為網絡熱議話題。當晚,武漢網警表態,已收到涉及鬥魚TV相關舉報,正在開展調查。

  網絡直播業近年來獲得井噴式發展,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制度帶來了不少挑戰。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就曾分析稱,目前我國確實有對於網絡直播方面的管理辦法,但是可能僅適用於企業層面,對於主播個人的規范管理尚處於模糊地帶,在現實中也確實不太好監管,因為尺度很難拿捏。

  或許正因為“尺度難拿捏”,一些網絡主播不斷挑戰法律底線,將一些涉黃、涉暴、涉恐或涉封建迷信的內容搬上了直播平台。這類“博出位”的行為如不能及時遏制,對於網絡生態環境的汙染必將持續擴大,危害後果難以估量,也難以修複。

  日前在網上直播庭審的“快播案”在警示這些“後起之秀”,試圖以縱容或放任涉黃信息傳播的方式來實現平台的野蠻生長,實為絕路一條。以涉黃直播來說,高調的“造人”直播就直接觸犯了多部法律。刑法上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度紅火的快播就深陷在此罪的漩渦之中,成為全民圍觀的典型案例。

  即便網絡主播的直播涉黃還夠不上刑事立案標准,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也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還有些自以為聰明的網絡主播,在直播涉黃視頻時掩飾自己主觀上的“明知”,裝作是“忘記關攝像頭了”等意外。這種精心設計仿佛是遊走在合法與非法的邊緣地帶,同時又給執法人員的取證和證明制造了不少困難。但這並不表示,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就無可奈何。要提醒一些網絡主播的是:別錯把違法當“擦邊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言人薑軍10日曾就“快播”案發表談話稱,所有利用網絡技術開展服務的網站,都應對其傳播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中國互聯網發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則。“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已成為互聯網業界和全社會的普遍共識,大家必須共同遵守。

  打擊網絡淫穢、色情、暴力、恐怖主義、封建迷信等信息,確保網絡生態環境清朗並得到恢複,是依法治網的基本目標。不僅網民應依法文明上網,分清違法、犯罪與無罪的界限;運營商和第三方也應依法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制定出更合乎網絡發展的、可操作性強的舉措來斬斷涉黃等各色利益鏈。 (作者:王雲帆)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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