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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布七種非法集資的典型形式

2016-04-14
来源:網貸315綜合

  近日,北京地區金融辦針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在京展開了“防范打擊非法集資、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活動,活動中,就我國目前金融行業非法集資案例的形式進行了總結分類,以下是官方公布的七種非法集資的典型形式:

  (一)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二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

  (三)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并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后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四)以“養老”的旗號非法集資,主要有兩個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 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群眾投入資金。

  (五)是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后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后攜款潛逃。

  (六)互聯網投資中介平臺(P2P),虛構投資項目,私設資金池,違規自融自擔,宣稱風險備用金由銀行監管但卻未充分披露相關監管信息,以高息為誘餌,進行集資詐騙。

  (七)通過發布媒體廣告、舉行財富講座、散發傳單、微信、博客、電子郵件等形式,以銷售理財產品、基金產品等為載體,承諾高收益,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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