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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對風險的容忍度未現拐點式變化

2016-09-12
来源:澎湃研究所

  傅勇/經濟學博士、金融學博士後

  每次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都會有媒體和學者重點關注解讀的地方。日前發布的二季度報告將之前防范和化解“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表述,改為只提“系統性金融風險”,成為最大焦點,坊間一時湧現出各種猜測。

  這是個有意思的問題,涉及對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解。

  只強調系統性金融風險,一個重要原因應該是為了與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提法相銜接。仔細看原文,這次報告中有三次提到系統性金融風險,有兩次都是在“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表述後面出現的;還有一次表述為“強化底線思維,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該表述則是在“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標題之下的段落裏。因此,三次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均與宏觀審慎政策直接相關。

  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是這輪國際金融危機後真正開始流行起來的,並已落實為主要國家的重要政策,其目標就是為了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宏觀審慎有別於微觀審慎,針對的是經濟金融系統的整體風險,它並不要求每家金融機構要穩健。經濟金融的系統性風險主要來自順周期性,宏觀審慎政策就是通過增加一些逆周期的調節機制,來減少這種順周期性。

  從金融風險的破壞性看,系統性金融風險要遠遠大於區域性或局部風險。在順周期因素作用下,在好的時候,金融系統的資產負債表都很穩健,很容易符合各種微觀審慎的監管標准。但一旦出現問題,將會是大面積風險的爆發。因此,對系統性風險的判斷,不像個體風險那么容易。這就是為什么危機後,國際上普遍加強了宏觀審慎管理。

  正因如此,盡管在誰負責微觀審慎監管上各國有不同做法,危機後各國普遍將宏觀審慎管理的職能賦予更擅長宏觀調控的中央銀行。也就說,與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相對應的,只能是系統性金融風險,宏觀審慎不負責區域性、個體性金融風險。這是國際上的統一說法。按此邏輯,當報告強調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時,如果把區域性金融風險也與之相提並論,是不夠嚴謹的。

  因此,聯系上下文看,不應對此次文字調整有過多解讀。雖然只提到了系統性金融風險,但並不代表對區域性金融風險置之不理。在中央層面,目前有關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提法並未改變。只是在討論宏觀審慎政策時,這裏更多強調了系統性金融風險。

  進一步看,相比系統性金融風險,國內沒有關於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公認定義,國際上也沒有,減少提及這一概念可以避免一些模糊理解。金融風險具有很強的傳染性,極易從一個地方傳遞到另一個地區。即便最開始是在某一地發生,最後也有可能波及各地。特別是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今天,很多金融業務都突破了地域限制,變成全國性的,e租寶、泛亞金屬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就股票、債券、資管產品來說,其投資者也都是全國性的。有鑒於此,有時很難清楚界定什么是區域性金融風險,什么是系統性金融風險。實際上,有些區域性金融風險也就是系統性金融風險,即便報告只提後者,並不意味著忽視前者。

  在經濟下行、結構性改革陣痛明顯的背景下,出現個別、局部的金融風險不可避免,也是市場機制發揮正常作用的表現。這類金融風險不在守住風險底線之列。目前推進去產能、去杠杆,允許一定程度的風險暴露是題中之義。如果過於強調守住區域性金融風險,同時又沒有區域性金融風險的明確定義,可能會強化社會關於剛性兌付的預期,帶來更多的道德風險。

  部分觀點將刪去“區域性金融風險”理解為政策面增加了對部分風險暴露的容忍度,但在筆者看來,只是為了更准確地表述金融穩定的目標任務。政策面從來就沒有要求防范化解每一次個體性的金融風險,一直都允許個別風險事件的出現,也就是說,對風險的容忍度並沒有出現拐點式的變化。

  總之,無論是從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角度,還是從概念准確性的角度,刪掉區域性金融風險的表述,都是可以理解的。就政策面對金融風險的容忍度而言,這次文字變化,並不意味著態度的轉變。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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