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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壓力大,美國警察為何還敢開槍

2016-09-28
来源:觀察者網

  2016年9月20日下午,美國警方在夏洛特市東北部社區槍殺了43歲的黑人男子斯科特。這起槍殺案當晚就激起了當地民眾的抗議。21日晚,夏洛特市的許多商店和建築物門窗被砸,一些民眾、記者和警察被打傷,一名抗議者被他人開槍擊中頭部,重傷不治身亡。

  由於民眾抗議的規模越來越大,北卡羅來納州州長帕特·麥克羅裏宣布夏洛特進入緊急狀態,並在該市部署國民警衛隊,以維持秩序。

  對於美國社會發生的暴力槍殺事件人們已經習以為常,對警察的暴力執法和肆意開槍的行為人們也不會感到驚訝。但夏洛特市的槍殺案發生在今天,人們還是禁不住會產生困惑。

  2016年美國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動輒開槍的惡行已經在美國各大城市激起了接二連三的大規模抗議遊行,而警察被報複性槍殺的案子也越來越多,為什么美國警方熱衷於開槍執法的行為並未收斂?難道執政當局不擔心這樣長期下去,美國的民眾,特別是非洲裔美國人跟警方的仇恨會越演越烈,最後社會走向難以控制的動亂?

  要理解美國警察開槍濫殺的根源,關鍵是要理解美國社會的暴力傳統,而這一點很多人並沒有理解到。現在不少人在談到美國的傳統時,開口理性,閉口寬容,常常給世人描繪出一副理性平和的畫面,美國的曆史和傳統仿佛就是在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中一群鄉村紳士優雅地坐在一起簽署憲法文件;而忽略了這個國家本身產生於暴力和戰爭,並且靠暴力來維系。

  先來看看美國的暴力傳統。美國之所以形成私人持槍的曆史傳統,是因為暴力沖突的需要,以彌補北美曆史上國家公權力的缺位或不足。

  當年的這些殖民者在開拓北美大陸時,社會並未形成有效的國家公權力來維系社會秩序。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北美殖民者之間的沖突,殖民者和當地印第安人的沖突大都通過武力方式自行解決,暴力沖突和私刑是那個年代的家常便飯。正是由於政府的公權力無法保障民眾的人身安全,正是由於政府的公權力無法維系社會秩序,所以普通民眾只有靠自己手中的槍支在這種叢林社會中生存下來。

  在北美十三州獨立之前,許多州的政府都無法給民眾提供工作和生活的安全保障,所以只有要求老百姓攜帶槍支以求自保。有的州,如弗吉尼亞州、馬薩諸塞州和紐約州的政府甚至用法律的形式強制要求民眾擁有和攜帶武器。有的州要求外出旅行和工作的公民必須攜帶槍支;有的州規定成年男子必須擁有槍支,沒有槍支的公民還會被處以罰款。美國的民兵傳統也就大致是在這個時代形成。為了保衛各個州的安全和利益,幾乎每一個成年男子都是攜帶武器的戰士。

  美國社會的叢林原則在19世紀的西部大開發過程中進一步得到強化。美國社會崇尚暴力的傳統也是在這個時期確立的。

  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行為都會受民間社會的影響。由於美國在建國前和建國初期具有很強的叢林社會色彩,在此基礎之上生長起來的政府也具有強烈的暴力色彩。還在1787年美國憲法頒布之前,馬薩諸塞州的政府就嚴厲地鎮壓了謝斯起義。從美國憲法頒布到二十世紀,美國政府對各種社會起義和動亂,尤其是對工人罷工,曆來采取強硬的暴力鎮壓措施,這一點跟有著社會民主主義傳統的歐洲國家有很大的不同。

  根據曆史資料,自南北戰爭後,幾乎每屆美國政府都采取過武力鎮壓民眾的行動。格蘭特、哈裏森、克利夫蘭、麥金萊、西奧多·羅斯福、威爾遜、哈定、胡佛、富蘭克林·羅斯福、約翰遜、尼克松等,都有在執政期間使用武力鎮壓民眾的記錄。

  美國社會民間崇尚槍支暴力的傳統催生了美國政府對使用武力的熱衷,美國國家機器為了在力量上壓倒民間的武裝力量,便發展出一個更為強大的暴力機器,美國逐漸演變為一個依靠警察暴力維持社會秩序的國家。

  2014年12月英國的《經濟學人》雜志發表了一篇專門談美國警察暴力的文章。文章指出,美國執法系統熱衷暴力,非常具有致命性:根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美國警察開槍打死了至少458人。而相比之下,英格蘭和威爾士的警察沒有開槍打死任何人。

  根據英國媒體的披露,美國的警察組織事實上已經變成了准軍事部隊,他們給自己裝備了榴彈發射器和裝甲車。美國全副武裝的SWAT特警組執行的襲擊次數已經從1980年的每年3000次上升到目前的每年5000次。在如此強大的武裝力量的支持下,美國警察系統把全國人口的近1%投入監獄,這是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5倍。

  斯科特在夏洛特市被警察槍殺一案使人們產生的另一個疑問是,如果說美國警方在執法過程中動輒開槍是因為美國私人槍支泛濫,(就在20日下午夏洛特市的斯科特被警察槍殺後三天,美國西北部華盛頓州發生槍擊案,迄今有5人死亡)那么為什么美國民眾不能在禁槍問題上達成共識呢?美國政府宣揚的“普世價值”(包括對人權和生命的珍視)究竟體現在哪裏呢?

  根據統計資料,美國民間社會擁有約2.7億支槍,每100個公民中就有89人持槍。如果嚴格限制私人擁有槍支,會不會減少美國的犯罪率,從而也減少美國警察濫用槍支的弊端呢?

  問題其實並沒有這樣簡單。美國國會不能通過禁止私人攜帶槍支的法案,並非僅僅如一般人想象的那樣,是因為步槍協會的巨大影響力。

  如果美國的2.7億支槍支真正是平均地分散在每一個美國人手中,美國國會恐怕真的會坐不住,要通過某種法案來限制民間的槍支。真實的現實是,2.7億支槍並非平均地分散在民間,而是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這些人主要是郊區和農村的白人。所謂美國人人可以攜帶槍支是一個迷惑了不少人的不准確說法。

  最近英國《衛報》發表了美國哈佛大學和東北大學聯合做的調查報告。根據這份調查,全美大約一半的槍支集中掌握在3%的持槍成年人手中。這小部分美國人平均每人擁有17支槍。這份調查也顯示,美國的持槍者大多是白人、男性、思想保守、生活在農村地區。非洲裔美國人中只有14%自稱持槍。

  針對美國民間槍支的分布情況,有美國人說,第二憲法修正案對黑人是沒有意義的。一來黑人能合法攜帶槍支的人很少,二來,當黑人面對警察時說自己帶有槍支,很可能被當場射殺。

  所以,簡單地把美國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動輒開槍濫殺的行為歸結為槍支泛濫並不准確。近年來發生的警察肆意開槍濫殺的事實表明,美國警察很多時候在開槍射殺嫌疑人員時並沒有受到生命威脅。這一次警察對毫無威脅的斯科特開槍射殺並非個案。美國民眾每一次走上街頭抗議警方濫殺無辜的示威遊行,基本都是因為警察槍殺了沒有任何威脅的嫌疑人員。

  美國社會高度叢林化,民間社會的槍支分布極不平衡,而美國的犯罪案發地點也極不平衡。根據美國政府的統計資料,在2016年上半年,美國發生的槍殺案有23000多起,其中大規模槍擊案(傷亡4人及以上)136起。死亡近6千人,受傷12000多人。其中未成年人傷亡1500多人。美國發生的槍殺案在發達國家中可謂首屈一指。但需要指出的是,美國絕大多數的凶殺和暴力搶劫案件都是發生在各大城市的貧民區。在美國許多的富人區,治安相當良好。

  理解了美國社會的傳統暴力文化,理解了美國槍支的民間分布情況和犯罪發生地點的不平衡分布,就會明白,美國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濫用暴力和動輒開槍濫殺無辜的事件還會發生,斯科特在夏洛特市被執法警察槍殺絕不會是最後一次。而民眾的示威,媒體的責問都不會讓美國政府采取措施限制或約束警察的開槍權力。美國的主流社會更不會因此而質疑美國的司法制度和執法程序。

  美國就是一個崇尚暴力的國家。在所有的發達國家中,美國賦予警察使用暴力的權力是最大的,而普通民眾對警察使用暴力的承受度也是最大的。從某種意義上說,主流社會中有相當多的人希望警察擁有強大的武力,希望警察用暴力執法行動來保障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全。熱衷暴力,容忍暴力,這是我們理解美國統治精英的一個重要特征。

  同樣,槍支是叢林社會的最佳武器,而槍支的分配並非人人均等,美國的財富和購槍法律對槍支在社會中的分配起著決定性作用。美國國會及主流社會非常清楚這一點。全面禁槍對社會的強者來說是作繭自縛。只要按照美國的自由市場進行社會分化,再加上購買槍支的種種法律限制,民間的槍支會自然集中在少數精英和郊區及農場的普通白人手中,而這些人總體上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並無威脅。

  所以,即使美國再發生多少起警察槍殺平民案件,再發生多少起槍擊犯罪案件,美國國會都不太可能通過全面禁槍的法案。這不是因為第二憲法修正案,而是美國統治精英的需要。

  作者:寒竹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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