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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讓電信詐騙分子無藏身之地

2016-09-30
来源:晶报

   作者:晶報社論

  針對電信詐騙這一社會公害,就是要人人喊打,要實現執法部門與公眾之間的聯動,使電信詐騙者無藏身之地、無逃遁之所。

  公安部日前發出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鄧振川、謝建海等10名特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在逃人員。懾于A級通緝令的強大威力,截至9月29日凌晨2時許,已到案5人,均為投案自首。

  此前,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的山東臨沂徐玉玉被騙猝死案中,隨著最后一名在逃的公安部A級通緝令嫌疑人鄭賢聰向警方自首,該案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網。可見,一旦有關部門依法加大對電信詐騙犯罪的懲治力度,這些狡猾多端、猖狂囂張的電信詐騙犯,還是會在這樣的“撒手锏”面前“軟”下來。

  打擊電信詐騙,當然需要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長效機制。推行手機實名制,要求電信企業嚴格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個人通過銀行ATM向非同名賬戶轉賬,規定資金24小時后到賬,給受害者冷靜和醒悟的時間等,都是著眼于堵住可能的制度漏洞。從長遠看,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更是電信詐騙的根治之道。

  但長效機制也好,立法也好,均需要時間去磨合,考慮到電信詐騙的猖獗泛濫程度,除此之外,加大對犯罪分子的震懾力度,來一場聲勢浩大、不留死角、為長效機制與立法做好鋪墊的專項打擊行動,也是當務之急。日前召開的國務院相關會議決定,將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的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專項行動,應該就是基于這樣的考量。

  電信詐騙拼的是概率,但這個極小的概率具體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身上,卻是百分之百的悲劇。其實,犯罪分子同時也在拼另一種概率,即和巨大的非法收益相比,被抓獲的概率偏低,他們就不惜鋌而走險,斗膽試法。因此,我們要做的就是提高其違法成本,以更剛猛的高壓打擊態勢,破除犯罪分子的僥幸心理。

  公安部等六部門幾天前聯合發布的《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中,要求凡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在10月31日前主動投案,才能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正所謂除惡務盡,對于那些繼續執迷不悟乃至負隅頑抗的犯罪嫌疑人絕不能姑息,一定要讓其付出更高昂的代價。

  早在今年4月,公安部就發布了首份電信詐騙A級通緝令,并特別提出,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協助緝捕有功單位或個人,每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公安部將給予5萬元獎勵。在很多監督領域,有獎舉報已被證明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可以使犯罪行為處于公眾無處不在的視線之下。顯然,為更徹底地打擊電信詐騙,也有必要進一步打好“有獎舉報”這張牌,搭建公眾舉報、投訴平臺,建立并完善公眾監督制度、通過公開舉報電話、開設網絡舉報專線等方式發動公眾力量,同時對舉報人信息予以切實保密。總之一句話,針對電信詐騙這一社會公害,就是要人人喊打,要實現執法部門與公眾之間的聯動,使電信詐騙者無藏身之地、無逃遁之所。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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