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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將重點開發城中村、棚戶區土地

2016-11-23
来源:21世紀經濟報導
  11月23日上午,國土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對《關于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行解讀。該《指導意見》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國務院共同審定,國土部于今年11月11日印發實施。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趙龍表示,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城鎮化建設取得突飛猛進的發展,一批現代化城市興起,城鎮用地結構布局不斷優化,土地利用效率不斷提升。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歷史的或現代化進程中的原因,城鎮外延式擴張與存量土地低效利用狀況并存。
 
  他強調,一方面,城鎮快速擴張占用大量耕地良田,土地開發強度過高,與資源環境承載力不相適應,以犧牲農用地為代價的城鎮化模式已難以為繼;另一方面,城鎮內部存在大量低效用地,盤活利用潛力巨大。
 
  集中表現在:一是布局散亂,容積率低、建筑密度低、投入產出率低;二是產業用地配置不合理,大量工業用地集中在黃金地段,有的還是淘汰類或禁止類產業;三是舊城鎮、舊村莊、舊廠房建筑危舊、設施落后、環境臟亂,群眾意見大;四是閑置浪費現象存在,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空城、鬼城。
 
  針對棚戶區、城中村問題,趙龍表示,在一些城市,高樓大廈林立、現代氣息濃厚的同時,棚戶區、城中村夾雜其中,布局松、散、亂,環境臟、亂、差,公共設施缺乏,社會治理任務繁重。通過低效用地再開發和城市更新改造,發揮土地級差收益,在優化土地結構布局同時,可以有效改善城鎮生活居住環境。
 
  他表示,當前影響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制約因素主要有:一是土地權利關系復雜,需兼顧平衡各方利益,協調難度大、周期長、成本高。二是激勵措施不夠,在土地取得方式、用途認定、價款繳納等方面缺少鼓勵優惠政策,各方參與積極性不高,一些社會資本“望而卻步”。三是部分土地歷史遺留問題多,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由于早前集體經濟發展迅速、“三來一補”等加工貿易蓬勃興旺,不少空置破敗的舊廠房用地手續不全,需要既依法依規又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
 
  在低效土地開發方面,《指導意見》提出了幾項鼓勵措施,其中就包括積極引導城中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造開發,鼓勵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用地結構,鼓勵集中成片開發,等等。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禁止類、淘汰類、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產業用地,以及老城區、城中村、棚戶區、老工業區等作為改造開發重點。考慮到各地情況千差萬別,要求市縣人民政府嚴格控制改造開發范圍。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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