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記者獲悉,近日,撫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四屆市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確定5個巡察組將對撫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撫州日報社等10個縣級單位党組織進行一個半月的巡察。記者注意到,近期,江西多個設區市都召開會議,確定陸續將開展巡察工作。
經常關注時政新聞的讀者,對于“巡視”一詞應該並不陌生,它主要是由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党委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党組織開展的。那巡察又是咋回事?它跟巡視又有何不同?■記者李遜/文
撫州5個巡察組 巡察10個縣級單位党組織
記者獲悉,3月20日,撫州市召開四屆市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5個巡察組將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撫州日報社、市園林綠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投資公司、市文旅投公司、市房管局、市殘聯、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市政府駐閩浙聯絡處等10個單位党組織進行巡察,巡察時間從3月27日至5月12日,為期一個半月。
兩設區市啟動市委巡察工作,宜春嚴防“燈下黑”
記者梳理發現,除了撫州市之外,還有上饒市、宜春市都發布了開展市委巡察工作的消息。 3月26日上午,上饒市委第四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召開,會上宣布市委4個巡察組任務分工決定。
據宜春市紀委消息,3月23日,宜春市委第四輪巡察工作動員暨業務培訓會在宜春召開,首次對12個党政機關和公安系統開展巡察,嚴防“燈下黑”,市委巡察機構全體人員、10個市委巡察組全體人員、各縣(市、區)巡察機構全體人員參加了業務培訓。
據悉,宜春市委此輪巡察內容及對象一是“糾四風轉作風”專項巡察,安排4個巡察組,對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紀委機關、市委辦、市政府辦、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委農工部、市委政研室開展巡察;二是全市公安系統上下聯動交叉巡察,其中市公安局安排1個巡察組,10個縣(市、區)公安局安排5個巡察組。
設區市人口超400萬可設置4~5個巡察組
巡視,主要是由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党委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党組織開展的;巡察,實際上是巡視工作向市縣一級以及鄉鎮和最基層的行政村的延伸,給基層百姓一條直接反映問題的渠道。
記者注意到,2017年11月,江西曾出台指導意見,對市縣党委巡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進行規范。意見明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同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同級党委工作機構,設在同級党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要承擔綜合協調、組織指導、制度建設、監督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市縣党委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巡察組,在本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承擔具體巡察任務。根據任務輕重,原則上轄區人口超過400萬的設區市可設置4-5個巡察組,其他設區市設置3~4個;轄區人口超過70萬的縣(市、區)設置4個巡察組,其他縣(市、區)設置3個。每個巡察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巡察專員1名和其他職位干部。
據悉,截止去年11月,江西省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党委全部開展了巡察工作,共對1226個市(縣)直單位、1120個鄉鎮(街道)、3070個村(居)進行巡察,市縣兩級共發現党的領導弱化方面的問題451個,党的建設缺失方面的問題691個,全面從嚴治党不力方面的問題870個,違反“六項紀律”的問題664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