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決定:李強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陳吉寧同志兼任上海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10月28日,上海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中央組織部部長陳希在會上宣布了中央決定,稱這次調整是中央從大局出發,根據工作需要和上海市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經過通盤考慮、慎重研究決定的。
陳吉寧1964年2月出生,吉林梨樹人。曾任清華大學常務副校長,2012年1月任清華大學校長,2015年1月後任環境保護部黨組書記、部長,2017年5月任北京市代市長,2018年1月任北京市市長。是十九屆中央委員,二十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