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行公所主席 黃光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早前經審訊後罪名成立,西九龍裁判法庭將於周一(2月9日)判刑。
多年來,黎智英持續從事分裂活動,是反中亂港的「主腦」,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基至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政府;黎智英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必須為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依法接受懲處。
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為平台,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極盡煽動之能事,與2019年修例事件演變成「黑暴」有脫不了的關係,動搖香港法治,影響社會秩序,民生經濟飽受影響,罪孽深重,必須嚴懲。
堅決支持司法機構依法對犯罪者作出應有的判刑。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香港的繁榮穩定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