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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施亮:養老金真“並軌”了嗎?

2015-01-15
来源:网易博客 作者:郭施亮

  長期以來,無論是城鄉之間,還是機關事業單位與普通企業之間,都會沿用著不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多年來,養老金雙軌制無疑成為社會討論最為激烈的核心問題。

  養老金雙軌制,實質上是針對不同的退休人員,采取不一樣的退休制度。然而,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養老金雙軌制已經失去了真正的意義。但是,因“並軌”工作遲遲無法深入推進,促使部分利益者借助這一制度漏洞,來維護自身的利益,由此給自己增添更多的福利。

  時至今日,養老金雙軌制的弊端已經相當明顯。其中,加劇社會的不公平性,浪費社會大量資源等已然成為養老金雙軌制下的真實寫照。

  以養老金替代率為例,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其平均養老金替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的水平。更有甚者,達到了90%以上的水平。然而,在普通企業中,養老金替代率的平均水平卻呈現出持續下滑的跡象。其中,2000年,普通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為76.3%。但是,到了2014年,這一替代水平卻不到50%。

  此外,一般而言,普通企業的退休職工,他的養老金主要分為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以及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然而,在實際生活中,我國大部分普通企業的退休職工只能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而甚少享受到企業年金及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待遇。

  據不完全的數據統計,我國參加企業年金的人數不足5%,參加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人數占比更是低於1%。由此可見,在企業年金及個人商業養老保險並不普及的大背景下,普通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也就難以得到很好的保障了。

  但是,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基本不需要繳納個人費用,或僅繳納較少的費用,而其他多項的相關費用基本由國家來承擔。退休後,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可以享受的養老福利卻比普通企業高出不少。

  顯然,在社會養老問題上,我國確實需要做出大量的工作。尤其在當下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時代下,社會養老制度的不完善無疑會進一步加劇社會的貧富差距,強化了社會的不公平性,最終導致社會出現“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局面。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正式出台,標志著我國養老金改革進入實質性的進展階段。與此同時,也預示了長期存在的養老金雙軌制度終於得到打破。

  根據《決定》內容顯示,擬對多項備受社會關注的核心問題進行改革。其中,打破了以往公務員等養老金由財政全額發放的局面,公務員也要在今後繳納工資8%的費用。同時,也強調了個人賬戶可繼承、待遇與繳費掛鉤以及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等內容。

  該《決定》的出台,確實給社會帶來了很大的正能量,同時也為日後的社會公平制度的建設奠定了基礎。但是,在養老金雙軌制得以打破的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整體待遇並未發生改變,而更多的只是改一改形式,或換一種模式進行。對此,我們不禁產生這樣的疑慮,養老金真“並軌”了嗎?

  據相關部門的設計,未來擬引入“職業年金”來補充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方式,並以此實現養老金的並軌。此舉也將成為新時期下的養老模式。

  事實上,職業年金就是一種公職人員的補充性養老保險。隨著職業年金的引入,將有效打破過去公職人員無需繳納費用的傳統模式。未來,職業年金的費用將由事業單位及職工共同繳納。

  按照現行的規定,對於職業年金的繳納,單位將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當工作人員退休後,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的待遇。

  由此可見,職業年金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的重要補充,確實能夠為相關退休人員增加一定的預期福利。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相關規定,未來我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將遵循著“調結構、不降收入”的基本原則。對此,新養老模式確實會引起我們的擔憂。

  實際上,相關部門擬引入“職業年金”實現並軌,或許可以這樣認為,本質上屬於“換湯不換藥”的做法。

  從表面看,長期存在的養老金雙軌制得到了解決。但從實際看,雖然我國實現了養老金的並軌,卻用另一種方式彌補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損失。

  此外,針對職業年金的建立,筆者認為,還存在著一些弊端。

  一方面,職業年金存在明顯的不透明性,同時缺乏可行的監管措施。至此,如何監督職業年金的使用情況卻成為了一道難題。從某種程度來看,職業年金的引入似乎有意為機關事業單位留出了增加福利的空間。另一方面,職業年金可以享受著稅收等政策優惠,且能夠得到各級財政給予的多項補貼。實際上,職業年金很可能演變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變相福利。

  筆者郭施亮認為,養老金“並軌”的核心就在於減緩不同階層退休人員的待遇懸殊。然而,如果只是為了打破養老金雙軌制度這一模式,卻同時利用其他的方式來彌補機關事業人員的損失,那么“並軌”的意義就不存在的。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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