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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民主務實 踏出普選歷史一步

2015-04-23
来源:香港商報

  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昨日正式公布,方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8.31決定框架,在提名前的入閘、提名委員會表決出閘方面,作出寬鬆處理,最大程度地擴闊了不同政治光譜人士參與的空間,最後以「一人一票」的簡單投票制選出行政長官人選,供中央任命。從內容上看,方案既依法有序,堅持原則,又充分考慮香港實際情況,對特首普選作出了實事求是的安排,展現彈性,符合了最大民主要求,體現了中央和港府落實普選的誠意。任何真心實意支持民主的人士,應看到方案中的開放空間和民主程度,知曉推進民主實現普選的機會就在眼前,關鍵只在於能否把握,踏出歷史一步。希望掌握關鍵少數票的泛民議員,為己為港,投下理性、務實、明智的一票支持通過普選方案,讓香港實現一人一票普選特首。

  政改方案在法律允許前提下,注入更大競爭性和民主成分,推動香港民主進程向前邁出巨大一步。方案提出,由1200人組成的提名委員會作為一個機構整體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程序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兩個階段。就「委員推薦」,獲得120名委員推薦即可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名參選人,而每名參選人可獲得的委員推薦數目上限為240名。換言之,120票即可「入閘」,可以容納最少5個、最多10個參選人,門檻較現行的八分之一、150名選委的規定大大降低,意味着不同政治光譜的參選人,都可以有機會進入提名環節。

  「委員會提名」方面,提名委員會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產生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最多可投票支持所有參選人,但也可只支持部分參選人。每名委員最少應支持兩名參選人。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並獲得最高票的2至3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無記名投票」能確保提委有最大的空間,去選擇提名誰,投票給誰。很明顯,政改方案對泛民依法參與特首普選毫無歧見,甚至可以說是創造條件,提高泛民人士「入閘」和成為候選人的機會。在基本法和人大8.31決定框架下,方案保證了全體候選人均可公平參與特首競選,對包括泛民在內的候選人並不存在任何針對性的設限,具有公平、公正、公開的真正民主特徵,是一個合法可行、理性務實的方案,是真正意義的真普選,中央及港府希望政改通過的誠意毋庸置疑。

  香港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離一人一票的普選這麼近,觸手可及,可惜在泛民一再揚言不接受人大8.31決定框架、揚言否決政改方案的陰霾下,卻又變得遙不可及。事實上,政改方案符合了最大民主要求,也符合了最強的民意呼聲,手握關鍵少數否決權的泛民議員,豈能如此懼怕在一個依法、公平、公開的選舉中角逐和比拼,共同接受市民的民意檢驗,更寧可「一拍兩散」毀掉普選,無情剝奪市民普選行政長官的權利。如果泛民僅計算自己利益,就令政改胎死腹中,這不但是公然與民意為敵,更加是公然與民主為敵,期望泛民議員好好想一想,莫成為「普選殺手」以及「歷史罪人」。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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