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章瑩穎案嫌犯20日將出庭 案件下一步會如何進展?
中新網7月20日電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失聯至今已經超過了40天,盡管嫌犯克里斯滕森被抓捕起訴,但章瑩穎始終下落不明。當地時間20日,克里斯滕森將在美出庭,這一案件的審理,將會如何進展?
資料圖: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失蹤之前的影像。
20日嫌犯的出庭是何性質?
美國司法部網站12日發布消息說,美國聯邦大陪審團當天以綁架罪正式起訴嫌疑人布倫特?克里斯滕森,如果罪名成立,他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20日,克里斯滕森將出庭。
起訴書表示,克里斯滕森“蓄意非法扣押、拘禁、誘騙、引誘、劫持并帶走了”章瑩穎,出于自身利益和目的扣押她,并使用工具及設備,實施其不法行為。
章瑩穎已經失蹤多日,依然下落不明,聯邦調查局(FBI)此前表示“據信章瑩穎已經死亡。”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根據美國加州刑事案件的審理制度,目前章案嫌疑人的審理會經歷過堂提審(arraignment ),預審聽證(preliminary hearing) ,認罪協商(plea bargaining )和審判(trial)。
7月20日的出庭,是過堂提審。法官會要求被告陳述是否認罪。章案嫌犯的刑事辯護律師已作出聲明將對其當事人作無罪辯護,如果律師代表被告作無罪陳述,案件就進入下一階段預審聽證。
資料圖:當地時間7月3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晚11時),涉嫌綁架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的美國嫌犯克里斯滕森首次出庭接受聆訊。
案件的審理還會如何進展?
美國僑報網稱,在預審聽證的過程中,檢查官必須要提出足夠證據來說服法官被告的確犯罪。同時辯方律師也會說服法官呈堂的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罪。
辯方律師會抓住這個機會對方律師所收集的證據,如果一旦發現部分證據的來源不合法,比如因警方的失誤、逮捕過程出錯、或證據沒有通過法律渠道得到等方面,向法官提交請求該證據無效。
如果在預審聽證中,法官認定案件有足夠證據可以進入審判程序,那么法院會在下一次被吿過堂時確認審判日。
在下一個階段認罪協商里,檢察官與被告雙方會進行協商看是否同意免除審判程序,由被告接受相對程度較低的罪名及刑期。大多數情況下,很多刑事案件在檢辯雙方對案情及證據有相當程度之後,經討論達成彼此認為可接受的認罪協議。
但如果雙方無法達成認罪協商,比如辯方堅持無罪,那案件就會進入最后的審判程序。
被吿有權選擇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或由法官單獨審理來決定其命運。即使選擇法官審判,也需要得到檢查官的同意才行。如果選擇陪審團審判,那么團內12人都有責任在聽取雙方提出之證據及事實後決定被吿是否有罪。這時,法官的責任主要在確認檢辯雙方提出的據點是否符合證據法則。
美國的陪審團由12人組成,這12人必須全部一致同意被吿是有罪或無罪。如果無法一致決定,案件就因無法決定而流審(mistrial)。這時檢查官可以決定再行起訴由不同陪審團審理,也可選擇撤案。當然雙方仍可繼續協商達成認罪協議的妥協。如果被告被判有罪,可以在判刑後三十天內提起上訴,由上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