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趙啟東 實習記者張燕燕報道:瀏陽市價值上千萬超市遭遇小股東打砸搶后關閉,超市業主以“非法討債”為名告上法庭討說法。9月19日上午,這起損害賠償糾紛案在湘鄉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記者獲悉,原告顏某與被告胡某、王某、彭某、喻某、李某等人曾共同經營某超市,此前有委托理財的關系,顏某定期支付利息給被告胡某等,因受電商沖擊,超市面臨轉型,顏某以資金緊張為由暫停支付胡某等利息,導致矛盾。王某、李某等先后要求顏某將超市股本金條子換成借條,以凱迪拉克汽車和湘鄉的門面作為抵押。2015年12月23至24日,王某、喻某、李某、胡某、彭某等五人到超市鬧事搬走上萬元商品,說顏某欠錢不還,并游說供應商終止與超市合作。隨后,供應商要求清貨、退場、結賬等,其中一個供應商還將顏某之妻的本田CRV搶走抵貨款。員工紛紛辭職,超市因無法繼續經營,被迫在2016年1月4日關門,價值近千萬的超市因此倒閉。
法庭上,原告被告雙方進行陳述。法官認為本案雙方主要存在三個爭執點, “一是被告實施了什么行為對原告造成損失,二是被告的行為與原告所受的損失是否有關聯性,三是原告的損失該如何計算”,要求雙方圍繞本案的三個焦點進行答辯。雙方出示審計文件、錄像、筆錄等證據。
被告方律師承認侵權行為,但否認由侵權行為導致超市倒閉,稱“原告夸大了侵權行為所產生的結果,夸大了超市倒閉的必然性,把可能發生的結果固定地指向他們所訴訟的內容”,并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方律師認為“對方沒有理由到超市鬧,宣稱超市資金鏈斷裂,致使超市破產倒閉,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本應采取更理性的方式,卻違背多年情誼和道德”,希望法庭 “不要縱容非法討債”。
雙方均不同意調解,案件將進入下一步的審理。后續情況如何,本報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