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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自閉癥少年登機并非最佳選項

2016-11-17
来源:紅網

  15日下午,河南許昌的崔先生帶著13歲的兒子,到新鄭國際機場乘機前往珠海,臨登機時,被工作人員以兒子“行為怪異”為由,拒絕他們登機。對此,揚子江快運航空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回復稱,為了航班及其乘客安全著想,才拒絕其正常登機。(11月16日《大河報》)

  如果單從航班安全的角度看問題,工作人員此舉確屬依法履職:按相關規定,承運人認為旅客的行為、年齡、精神或者健康狀況不適合旅行,或者可能給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適,或者可能對旅客本人或者其他人員的生命或者財產造成危險或者危害,承運人有權拒絕運輸旅客及其行李。

  而一個自閉癥少年,在機場“來回不停走動”、且“高聲喊叫”,其怪異行為即便不致危害航班安全,最起碼會“給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適”。故而,在崔先生不能出具相關醫院“適宜登機”證明的前提下,為安全計,拒絕其患有自閉癥的兒子登機,只能說是事不得已。

  何況,相關航空公司整個處置過程并不失溫情。一則在察覺崔先生兒子“行為怪異”后,并未當即定論,而是先讓其“暫時等待”,直至臨近登機也“并未平復”,這才亮出“紅燈”;二則其后承諾返還崔先生的機票費用及支付鄭州往返許昌的大巴車費,也算頗為人性化了。

  然而,對這類“行為怪異”的自閉癥少年,拒絕其登機并非唯一選項,更不是最佳選項。就以規則而言,“有權拒絕”并不等同于必須拒絕,充其量是選項之一。而按照醫學常識,各項功能停留在2~3歲左右的自閉癥少年,不可能對航班安全構成危害,又何須將之“拒之機外”呢?

  誠然,自閉癥少年的怪異行為有可能對其他旅客造成困擾,這或許才是工作人員拒絕其登機的主要因素。但通過安撫自閉癥少年,并向旅客講明情況,求得理解,問題其實并不難解決。相信眾多為人父為人母的旅客,能對此感同身受,進而對自閉癥少年寬厚以待。事實上,除開此次,崔先生攜兒每年均乘機往返家鄉至經商城市,從未受阻,就是例證。

  更重要的一點是,一個有著社會責任感的航空公司,除了為公眾提供安全正點的航班,還應不忘擔當。自閉癥少年的“自閉”,本就是一種社交障礙,而矯正、改善其狀況,也離不開社會的互動。倘若社會處處不接納他們,其結果只能讓他們愈加“封閉”。就如這次乘機被阻,讓崔先生孩子“十分畏懼”,無疑不利于他的康復治療。

  故而,對待自閉癥少年,簡單拒絕其登機,固然既不違規且省事,但卻少了愛心失了擔當,因而并非最佳選項。而更適宜的選項是:以微笑及關愛盡力幫助孩子平復情緒,且登機后悉心照看,此為富有人情味的上策;登機前無法平復,不妨從長計議,如安排食宿,改簽機票,此為退而求其次的中策。至于下策,則是前述的一拒了之,顯然這樣的選項還是不要為好。

  據相關資料,近些年自閉癥患者激增,平均每110個孩子中就有1個表現出自閉癥癥狀。自閉癥屬慢性病程,預后較差,約2/3患兒成年后無法獨立生活,需要終生照顧和養護。而有計劃的醫療和社會共同參與的矯治教育,則有助于癥狀改善。唯愿崔先生及自閉癥兒子被拒登機的遭遇,能喚起相關航空公司的反思:自閉癥少年的未來是否有夢,或許就在你們的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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