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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保安”,你為何要有此隱瞞

2015-08-03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劉雪松

  一周前廣為人知的“東莞英雄保安”梁某生,希望反轉自己悲催命運的訴求還沒進展,眼下正面對著另一場輿論的反轉。廣州日報報道,當地警方調查核實:梁某并未離家出走。事實是,梁的女兒與她父親的同事鄧平目前已經結婚并生兒育女,一直在男方的老家貴州生活。

  捅出“東莞英雄保安”遭遇的,是南都7月24日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一則報道:6年前在東莞一網吧做保安的梁華捉賊遭到報復,當時15歲的女兒梁某被這幾名小偷綁架4天并實施輪奸及虐待,更沒料到自己如今18歲的兒子日前因涉嫌搶劫、實施勒索以及收保費被當地警方刑拘。

  2天后就要參加中考、家里墻上貼滿優秀班干部、三好學生的兒子,突然被警方帶走了,這大概是“英雄保安”梁某生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并且希望通過媒體來幫他一把的初衷。這個當年因為抓小偷反被小偷報復、傷及女兒的保安,除了事后獲得的8萬元見義勇為慰問金,在受害案件本身獲得的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共計為2526.19元。如今因為兒子涉嫌與人一起搶劫25元而可能入罪,遭遇確實令人唏噓。也因此,網上對這個“英雄保安”,給予了廣泛的同情。

  問題是,東莞當地警方在一周后“辟謠”了,直指梁某生隱瞞了女兒下落的事實,這就可能涉及的不只是這個“英雄保安”的道德瑕疵問題了。當地警方以“刻意隱瞞事實,欺騙媒體和公眾輿論”的措詞給梁某生定性定論,但給受眾提供的準確信息不是太多。比如梁女出走后結婚生子什么時候開始與父母聯系、為什么有聯系但父母不同意見女兒,等等,這些都有待進一步的核實。但是最關鍵的還是梁某生為何表述自己女兒“下落不明”、是什么原因“隱瞞部分事實”,是不是僅僅如警方所指的那樣,為了“欺騙媒體和公眾輿論”的刻意而為?這個結論,可能下得過早了些。

  受眾可以尊重警方對于個人隱私與辦案需要之間的不同要求與看法,但可能更希望體現出客觀、善意與理性,更不希望因為前次的報道攤開了“英雄保安”當年把小偷交給警方兩個月后、女兒反被小偷綁架輪奸傷害的過程,導致警方與受害方之間的某種情緒抵觸與對立。況且在梁某生“刻意隱瞞”這個事情上,把相關報道的媒體和公眾輿論置于完全被欺騙、置于梁某生的對立面,恐怕同樣不是一個完全準確的判斷。

  梁某生一家的命運會不會反轉,取決于法律的裁量。這場輿論的風波會不會逆轉,同樣也是。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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