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訊 美國東部時間11月4日,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宣布,羅爾斯公司與美國政府正式就羅爾斯公司收購位于俄勒岡州四個美國風電項目的法律糾紛達成全面和解。
羅爾斯公司據此撤銷了對奧巴馬總統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訴訟,美國政府也相應撤銷了對羅爾斯公司強制執行總統令的訴訟。被輿論廣泛關注的,三一集團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由此畫上句號。
根據和解協議條款,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可以將四個風電項目轉讓給羅爾斯公司選定的第三方買家。和解協議還明確指出,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已認定羅爾斯公司在美進行的其它風電項目收購交易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歡迎羅爾斯公司和三一集團就未來更多的在美交易和投資項目向其提出申報。
2014年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的合議庭做出判決,判定奧巴馬總統于2012年9月28日簽署的,禁止羅爾斯公司收購四個美國風電項目的總統令,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程序正義,剝奪了羅爾斯公司在該項目中的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法庭判決美國政府需要向羅爾斯公司提供相應的程序正義。依據上述判決,美國政府向羅爾斯公司提供了外國投資委員會或美國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羅爾斯公司也對該信息提出了反對意見。美國政府隨后與羅爾斯公司及其律師團隊展開協商,并最終達成和解。
三一集團美國律師團首席律師夏廷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和解第一,為三一正名,就是說三一到美國來發展,不會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脅,第二,三一的產品,在美國的進一步推廣和使用也不會對美國,所謂的國家安全造成任何影響。它會給美國的市場提供一個有競爭性的選擇。
2012年5月美國海軍西北艦隊認為羅爾斯公司位于俄勒岡州巴特克里克的風力發電場影響其航空訓練,并對羅爾斯提出交涉。作為三一集團美國關聯公司,羅爾斯同意配合美國海軍,并將風力發電場南移約2.4公里。沒想到之后卻一直風波不斷,直到當年7月,外國投資委員會頒布臨時禁令,要求羅爾斯停止風電場內所有建設,該禁令于當年9月28日奧巴馬簽署后正式生效,這也是美國近22年間,美國總統親自叫停的首例外資收購案,三一集團在向美國政府索賠無果之后,開始了訴訟之路。
新聞背景:三一重工與奧巴馬的恩怨情仇
2012年,三一重工在美國的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在美投資風電項目。當時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可能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為理由,意外否決了這一項目,為此,羅爾斯公司狀告奧巴馬,提出白宮的決定違憲,應當重新審查。
這是第一次有外國企業站出來,從違憲審查的角度,挑戰白宮和美國國家安全審查體系。時隔兩年,2014年,美國法院宣布奧巴馬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羅爾斯公司勝訴。自此,這場中國企業在美的艱難維權之路才終于蓋棺定論。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之前的經歷。
2012年4月,三一重工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從希臘電網公司Terna US處,收購完成了位于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Butter Creek風電項目,并取得了該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為此三一重工先后投入了約1300萬美元。 2012年6月,三一重工突然收到美國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要求,需要就該風電項目舉行聽證會。 聽證會后,2012年7月25日,羅爾斯方面收到了CFIUS第一次臨時性禁令,以“涉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要求相關風電項目立即停工;禁止存放或堆存任何設備,禁止移走相關基礎設施;禁止除CFIUS授權的美國人以外任何人出入。
2012年8月2日,三一重工收到了CFIUS發出的第二條臨時性禁令,禁止該項目的任何轉讓,而且CFIUS稱他們對被禁項目并無賠償機制。自此,拉開了三一重工與美國政府爭取合法權益的序幕。
2012年9月12日,羅爾斯公司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向CFIUS提起訴訟。
2012年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支持CFIUS的裁決,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該風場的風電項目。
2012年10月1日,羅爾斯公司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更新修正訴訟書,追加美國總統奧巴馬為被告,將美國總統與CFIUS一起推向了被告席。
2013年10月9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就羅爾斯公司訴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做出初審判決,駁回了三一重工針對奧巴馬發出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的訴訟請求,這意味著三一重工一審敗訴。
2014年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的合議庭,再次就羅爾斯公司起訴CFIUS和美國總統奧巴馬做出裁定。認為:美國總統奧巴馬下達的禁止羅爾斯公司俄勒岡州Butter Creek風電項目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這標志著三一重工對CFIUS和對奧巴馬發起的訴訟,二審獲得全面勝利。
專家:三一美國和解可成為中國企業在美經營范例
這次三一重工在美關聯公司與美國政府正式達成和解協議,可以說是中國企業在美經營的一個范例,而這一結果對中美貿易發展會有什么樣的影響?
國研中心世界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丁一凡接受央視財經記者采訪表示:中國企業在美國投資的時候如果遇到當地政府或者美國聯邦政府的一些不公正待遇的時候,也可以像三一重工這樣借助司法來解決問題,這個先例對于后來者是有著非常非常利好的作用的 。
清華大學經濟外交研究中心主任 何茂春:“這次和解對于未來的中美關系 尤其是對中美投資保護協定的談判, 和最后形成雙方的游戲規則, 也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中美雙方應該就中美雙邊的投資保護產生一些制度性的安排 。所以三一重工的這個案子也是有很大啟發作用的。
這起訴訟雖然三一重工最后以勝訴和解告終,但有專家也提醒說,中國企業在境外的經營,很多時候應該在投資合作先期就盡量規避相關風險,做好法律環境的評估,不要等到有爭端的時候 才去考慮用法律的手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