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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沒有免於 被直播的自由?

2016-09-06
来源:北京青年報

        喬杉 

  以前總是覺得網絡直播很紅,但離普通人很遠,現在看來卻不是如此。簡單一個開學,也有可能被做成一次直播。據報道,9月1日開學那天,在某直播平台上,就出現了天津瑞景中學以及一些學生的場景。這緣於一名高三女生,覺得直播新鮮,就嘗試了直播開學。校方表示,已與學生約談並進行勸導,不支持學生在校使用直播功能。專家稱,直播平台需加強監管。

  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很多人對於網絡直播都表示看不懂,更想不到為什么現在直播就這么紅。或許這就叫“代溝”,你不懂的、不能接受的,往往是別人願意嘗試甚至喜歡的。沒有無緣無故的流行,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拒絕,現在對於直播,無論是不是理解,我們大約只能選擇接受和適應。

  圍繞“直播開學”,有人表示了支持的意見,認為沒什么大不了;有人表示了反對的態度,認為幹擾學校的正常秩序。其實,直播沒有一些人想象的那么壞,也沒有一些人想象的那么有效果。直播這個行業,從本質上講是一個“看臉”行業,不是所有的直播都能引起關注,更不是所有的直播都能形成“現象”。據了解,這名高三女生在直播平台上的粉絲數為15674,同時在線觀看人數達95人,多以二十至三十歲的男性為主。這樣的影響力,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相對於對學校造成的影響,更值得關注的是直播的權界問題。嚴複當年用文言語句翻譯穆勒的《論自由》時,將書名譯作《群己權界論》,所要強調的核心旨意,就在於“人的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為界”。以此觀之,每個人都有直播的自由,而這種自由,不以別人是否接受和理解為前提,只以法律許可為框架。哪怕一些直播看起來很無聊,甚至有些“審醜”,只要不違反法律,別人也無權幹涉和制止。

  但是,這種自由不得幹涉他人的自由。直播有兩種,一種是純粹發生在私域裏,比如在自己房間發生的直播,這種直播不會讓他人入鏡;還有一種直播發生在公域裏,這種直播常常需要他人入鏡。類似“直播開學”,就是發生在公共場所的。這種發生在公共場所的直播,哪怕有著漂亮的表現形式,有著積極的表達目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別人的自由。

  在這裏,直播與媒體的新聞報道有本質不同。從本質上講,直播是一種商業行為。即便直播本人只是出於“鬧著玩”,但對於直播平台來說,卻是有著牟利需求的。拿這次“開學直播”來說,如果直播者事先征求了意見,每一個入鏡的老師和同學都表示了同意,這樣的直播就沒有什么問題。如果沒有征求意見,由此而來的直播,則侵犯了他人的權益。不是所有人都願意闖入別人的鏡頭,這也意味著,很多直播是以新鮮事物的名義,粗暴幹涉他人的自由。

  可以預料,隨著“直播時代”的到來,將會有越來越多的直播發生在學校、車站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甚至未來有一天,我們可能處在一個直播無所不在的空間裏。這裏需要討論的是,直播有沒有權界,可不可以在未經別人同意的情況下,就無所顧慮地把別人拉進鏡頭?而這種行為,算不算對公民隱私權與肖像權的侵犯?這個權界不明晰下來,未來因為直播發生的糾紛與沖突,將會和直播一樣頻繁。

  在一個越來越崇尚創新的時代,“直播開學”其實算不了什么,未來所有空間,都有可能成為直播的舞台。但今天我們必須明晰直播的權界問題——當直播發生在公共場所的時候,必須明晰有所為有所不為。這也是我們想問的:作為一個公民,有沒有免於被直播的自由?如果有的話,那么很多直播就是違法的。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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