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公佈投訴法官結果,向何俊堯裁判官提出的8項投訴中,6項並不成立、其餘兩項因律政司正向上訴法庭提出刑期覆核的申請,司法機構會待案件的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出適當的跟進。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回應感到失望,指公道自在人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提到,早前郭偉健法官因形容被告「高尚情操」而投訴成立,被安排暫時不處理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她認為何俊堯裁判官稱被告「社會棟樑」,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的情況應與郭偉健法官一樣得到相同的處理。葛珮帆點出現時投訴機制給予市民「官官相衛」的觀感,難以令公眾信服,而律政司應該為市民把關,即使它不對某些案件提出上訴,並不代表法官一定沒有犯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司法機構有必要公開處理投訴法官的理據,但今日透過公佈投訴法官結果及受公眾關注法庭判決恐怕未能釋除公眾疑慮。回應更顯示出司法機構對處理法官的投訴已有一套標準。再者,司法機構要以律政司不作上訴、覆檢做結論背書,令人感到詫異。他認為何俊堯裁判官早前在審理一宗案件時,斥警方證人「大話冚大話」,等於指控證人作假證供,但投訴結果似乎認為不構成問題,周浩鼎憂慮訂下先例,將衍生更多類似個案,讓其他裁判官在判決中能輕率對警方證人用偏頗、嚴重的指控,對警方的聲譽造成嚴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