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风暴”席卷赣鄱大地
——江西省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纪实
本报记者 郑 颖
“村里的河水更清了”“家门口的污染企业终于停产了”“空气更清新了,蓝天常相伴”……谈及生活环境的改善,群众的感受最有发言权。
2016年11月1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了督察意见后,江西立即做出回应,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出的“诊断书”,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对症施策,集中挖除病灶,一场以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的“绿色风暴”席卷而来,绿色铺就的赣鄱“底色”更加鲜明。
高位推动、密切协作
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这是一次全民总动员的环境保护大会战,规格之高、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省委书记鹿心社先后赴宜春、新余、鹰潭、萍乡、九江、南昌等地调研时反复强调,必须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省长刘奇赴吉安、抚州、上饶、南昌、景德镇等地调研时指出,各市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下决心抓整改见实效,爱惜政治生命,不留终身遗憾。
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鹿心社、刘奇同志先后作出31次批示。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督导问题整改,带动形成了全省各级党政领导撸起袖子加油干、卷起裤腿沉下去、亲力亲为抓整改之风,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落实。
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江西省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逐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领导。各地各部门均对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机构,逐项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监察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省直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已经成为江西省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之一,全省上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必将推动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动真碰硬、逐项销号
打响净空净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江西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落脚点,依托正在全省开展的大气、水、土壤(净空、净水、净土)“三净”专项行动,进行环境综合治理。
——坚决扭转空气质量下滑态势。省环保厅采取分片包干方式推动各地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解决“四尘”“三烟”“三气”等方面污染问题,已完成2373家加油站和23家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责令5521个建筑工地扬尘整改,淘汰黄标车49727辆,淘汰率为96.43%。今年1至8月,江西省PM10平均浓度已下降到70微克/立方米,比国家考核目标低了3.2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已经向好。
——迅速遏制局部水质恶化趋势。全省上下迅速采取措施,对水质严重恶化和降类断面及上游污染源进行排查、分析、制订方案,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1至8月,全省地表水达标率为88.2%,比1至7月上升1.1%;江西省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8.0%,高出国家对江西省的考核目标值8个百分点。
——加快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立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协调小组,建立乐安河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设置形成全省1758个点位的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于8月30日正式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工作。
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实施了问题整改工作督导调度和销号制度,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实施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均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列入2017年督察工作要点,监督整改。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1个问题中,需2017年底前整改完成的问题有30个,江西省已整改完成21个,其余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已逐一厘清责任。
动员群众、立足长远
建立健全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反映了很多回,这次我家门口的露天烧烤店终于彻底关门了。”新余市民胡海升高兴地说。为了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今年5月江西省启动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派出3个督察组对新余、九江、萍乡开展了为期24天的环保督察,做到立查立改、即查即纠、查实即问责。督察组8月份已向3个设区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时,本月启动了对宜春、鹰潭、吉安的环保督察工作。通过省级环保督察,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得到了解决和答复。
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今年5月以来,江西省专门成立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宣传组,运用“一台、一报、一网”每周定期宣传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还把环境污染问题曝光纳入其中,引起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猛药治沉疴,良方促长效。
借助中央环保督察之势,抓住生态环境问题根源,江西省积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今年先后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等10余项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和规范方案,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环保部门统筹协调、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时间节点,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永不停歇、永不放松、永远在路上。”省环保厅厅长陈小平如是说。